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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人口普查六月三十日展開(附圖/短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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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香港將於六月三十日至八月二日期間,進行2011年人口普查。政府統計處處長馮興宏今日(六月二十三日)在記者會上介紹是次人口普查工作的詳情。

  人口普查的目的是搜集有關人口的數目及其社會、經濟特徵和地區分布情況的最新基準性資料。

  馮興宏說:「由這些人口普查資料編製的統計數據,有助政府規劃和制定政策,特別是在教育、房屋、交通、醫療及社會服務等範疇。另一方面,私人機構亦會運用這些數據制定業務方針。」

  2011年人口普查是根據《普查及統計條例》第9條規定而所制定的《普查及統計(2011年人口普查)令》(普查令)進行。根據該條例,普查令指定的人士必須向政府統計處提供所需資料。

  馮興宏指出,2011年人口普查涵蓋全港陸上和水上人口。一些居住在特別類型屋宇單位的人士,如療養院內住院人士等,亦包括在普查範圍內。

  2011年人口普查需要全港住戶的參與。其中約十分之一的住戶按隨機抽樣方法獲抽選接受詳細的訪問,以「長問卷」搜集其住戶成員多方面的社會和經濟特徵資料。至於其餘約十分之九住戶,其住戶成員則只須接受簡單點算,透過「短問卷」提供一些基本的人口特徵資料。

  為配合香港人現時的生活習慣,2011年人口普查將首次採用多模式的資料搜集方法。資料搜集工作由六月三十日至八月二日期間進行,共三十四天的普查期會分為兩個階段。

  馮興宏說:「在第一階段,收到政府統計處發出通知信要回答長問卷的住戶可於七月七日或以前,透過2011年人口普查網站(www.census2011.gov.hk)登記使用電子問卷,然後在網上填寫並交回電子問卷。收到通知信要回答短問卷的住戶,除了可在網上登記、填寫及交回問卷外,亦可填妥隨函附上的郵寄問卷,在七月七日或之前寄回統計處。已登記使用電子問卷的住戶應盡快提交電子問卷,但無論如何應於七月十五日或之前完成。」

  他補充說:「至於未能收到通知信的住戶,以及在第一階段沒有選擇自填方式遞交資料的住戶,政府統計處會在七月十六日至八月二日的第二階段期間,安排統計員進行面談訪問。」

  在普查第二階段期間,統計員一般會在下午一時至晚上十時訪問住戶。統計員到訪住戶時,會身穿制服(紫領綠色T恤、背後印有「人口普查」字樣)、襟前配戴人口普查徽章、攜帶有人口普查徽號的紅色文件袋,並帶備由政府統計處簽發的統計員身份證明書,以證明身份。

  馮興宏保證,政府統計處會採取嚴格措施,確保住戶所提供的資料得以保密。

  馮興宏說:「從人口普查搜集得的個人或個別住戶資料只供統計用途。根據法例,政府統計處不得把這些資料交予任何政府部門或機構。」

  他補充說:「根據《普查及統計條例》的規定,統計員向未獲授權人士透露個人或個別住戶的資料,即屬違法。而所有已填入資料的問卷將於人口普查開始後十二個月內銷毀。」

  馮興宏呼籲市民支持人口普查。「我籲請所有住戶與統計員通力合作,提供準確資料,亦籲請其他人士,提供各種協助,方便統計員進行工作。」

  他亦介紹了人口普查的口號「齊參與人口普查 共建設美好明天」,並先向所有住戶致意,多謝他們的合作,特別是他們就建設更美好香港所作的貢獻。

  市民可透過電話查詢中心(電話號碼:2153 2011)或2011年人口普查網站(網址:www.census2011.gov.hk)取得更多有關人口普查的資料。電話查詢中心經已運作,服務時間由上午九時至晚上十時三十分,一星期七天無休服務直至普查期完結。住戶可由七月八日起,在網上或致電預約面談訪問時間。住戶如欲核實統計員的身份,亦應聯絡電話查詢中心。



2011年6月23日(星期四)
香港時間15時4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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