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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與歐洲自由貿易聯盟國家簽訂自由貿易協定(附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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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香港與歐洲自由貿易聯盟國家(聯盟國家),即冰島、列支敦士登、挪威和瑞士今日(六月二十一日)在列支敦士登簽訂自由貿易協定(《協定》),標誌雙方在貿易關係上邁向一個重要的里程碑。

  署理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蘇錦樑與來自聯盟國家的部長今日在列支敦士登沙恩市簽署《協定》。來自聯盟國家出席簽署儀式的部長包括列支敦士登外交部長Aurelia Frick博士、冰島外交及外貿部長Ossur Skarphedinsson、挪威工業與貿易部國務秘書Rikke Lind,和瑞士聯邦委員會委員及瑞士聯邦經濟事務部首長Johann N Schneider-Ammann。

  《協定》是香港與歐洲經濟體系訂立的首份自由貿易協定,涵蓋服務和貨物貿易、投資及其他與貿易相關的事宜,如保護知識產權等。《協定》完全符合世界貿易組織的規則。

  蘇錦樑在簽署儀式上表示,聯盟國家是香港的重要貿易夥伴。雙方均奉行自由市場及貿易投資自由開放,擁有共同信念,堅決擁護貿易及投資開放和便利化。

  蘇錦樑說:「這是一份全面和高質素的《協定》,它將促使香港和聯盟國家的貿易及投資連繫邁向新台階。同時《協定》會成為一個促進雙方經濟進一步增長的新平台。」

  蘇錦樑補充說:「根據《協定》,雙方的商家及投資者均在對方的市場上享有優惠的准入條件。我們期望商人會好好利用這份作為香港與歐洲經濟體系訂立的首份自由貿易協定所帶來的商機,以開拓和擴展在北歐及西歐的業務。」

  以下是《協定》的主要內容:

* 服務貿易方面,《協定》為香港服務提供者及其所提供的服務,在聯盟國家巿場的廣泛服務界別中,提供更佳的商機、具法律保障的市場准入及非歧視性的待遇。《協定》涵蓋廣泛的服務行業,當中包括香港具有傳統優勢的行業,如電訊服務、金融服務、物流服務包括海運服務、視聽服務和各種專業及商業服務。同時,《協定》也涵蓋不少被確定在香港具進一步發展潛力的範疇,即教育、環保、醫療、創新科技、文化及創意,以及檢測及認證服務。

* 商務人員流動方面,在不影響合理的出入境管制的情況下,香港的商務旅客、企業內部人員調動、安裝或維修人員、合約服務提供者及獨立專業人士,按個別聯盟國家的承諾,可獲准臨時進入相關的聯盟國家。
 
* 貨物貿易方面,所有香港原產的工業貨品、魚類和若干水產在進入聯盟國家時,均可享有免關稅待遇。聯盟國家亦會對香港的原產農產品給予免關稅待遇或關稅優惠。至於源自聯盟國家的產品,香港承諾維持現行的零進口關稅安排。

* 投資方面,《協定》為非服務行業的投資者提供國民待遇方面的法律保障,亦便利他們在香港和聯盟國家的臨時入境和逗留,並給予他們在資金流通和其他方面的保障。這些措施與提供給服務行業投資者類以的措施相配合。

  概括而言,《協定》將為香港帶來更佳的商機,增加兩地貿易和投資的流動,為香港經濟以至商家帶來裨益。

  視乎雙方完成內部程序的時間,《協定》預期可約於二○一二年年中生效。

  商品貿易方面,香港與聯盟國家的雙邊商品貿易總額於二○一○年約為760億港元。二○○六年至二○一○年期間,雙邊商品貿易總額年均增長為13.8%。在二○一○年,輸往聯盟國家的主要本土出口貨品為首飾、銀和白金,以及貴重金屬(黃金除外)的精砂、廢料和碎料。從聯盟國家輸入的主要貨品包括鐘錶、銀和白金,以及首飾。

  服務貿易方面,香港與聯盟國家於二○○九年的雙邊貿易總額約達100億港元。二○○五年至二○○九年期間,雙邊服務貿易總額年均增長為8.2%。二○○九年,香港與聯盟國家之間的主要服務貿易為運輸服務、商貿和其他與貿易相關的服務,以及金融服務。

  有關《協定》的其他資料(包括《協定》的全文),將上載於工業貿易署網頁www.tid.gov.hk/tc_chi/trade_relations/hkefta。



2011年6月21日(星期二)
香港時間19時3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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