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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收兩款維他命產品(附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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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壎芵p今日(六月十七日)指令持牌藥物批發商榮信洋行(Winsor & Co.)從消費者回收兩款維他命產品「Vitamin B-6 Tab 50mg」(註冊編號:HK-49333)和「Natural E-200 Cap」(維他命E)(註冊編號:HK-26966),因為有關產品懷疑出現若干問題。

  事件緣於明德國際醫院今日下午向壎芵p報告,指該院發現由榮信洋行供應的數瓶「Vitamin B-6 Tab 50mg」的藥丸外貌與之前的有分別,「Vitamin B-6 Tab 50mg」應該是白色的藥丸,但現在被發現的則是黃色膠囊。

  壎芵p即時展開調查。初步調查顯示,批發商榮信洋行一直有為退回的產品或標籤殘破的產品重新製作標籤的做法,繼而為產品重新貼上標籤再在市場售賣。

  壎芵p發言人表示,根據榮信洋行的紀錄,黃色膠囊應是「Natural E-200 Cap」,是另一種榮信洋行的註冊藥物。壎芵p懷疑榮信洋行為兩款產品重新貼上標籤時將兩款產品混淆,導致今次事件。

  壎芵p表示,誤將維他命E標示作維他命B6可能引致嚴重健康後果。維他命B可用以治療由藥物引致的末梢神經炎。混淆產品可以延誤治療。

  發言人解釋:「由於公眾健康可能受到威脅,為謹慎起見,兩款有問題產品必須回收。」

  Vitamin B-6 Tab 50mg及Natural E-200 Cap均是補充劑,兩款產品都是由美國Natural Wealth Nutrition Corp生產、經由榮信洋行入口本港及經銷,並轉口至澳門。

  發言人說:「醫護人員及零售商須立即停止供應所有批次的有關產品,消費者亦應立即服用有關產品。曾服用受影響產品的市民如有疑問或感不適,應請教醫護人員。榮信洋行已設立熱線電話2391 6717解答有關查詢。」壎芵p已通知澳門藥監當局有關情況。

  壎芵p至今並無接獲任何有關此兩款產品的不良反應報告。

  發言人表示,任何人士非法生產藥劑製品及銷售未經註冊藥物,有可能違反香港法例第一三八章《藥劑業及毒藥條例》,有關的最高刑罰為罰款十萬元和監禁兩年。而銷售附有對藥物作虛假說明的標籤,以及售賣藥物而其性質、物質或品質與購買人所要求的藥物所具有者不符,則有可能違反香港法例第一三二章《公眾壎秅峊型F條例》,有關最高刑罰分別為罰款五萬元和監禁六個月,以及罰款一萬元和監禁三個月。

  發言人強調,壎芵p會監察回收情況、繼續調查事件有否涉及其他榮信洋行藥物,以及在調查完成後,徵詢律政司的法律意見。



2011年6月17日(星期五)
香港時間21時5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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