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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旁展示非商業宣傳品管理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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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已就修訂「路旁展示非商業宣傳品管理計劃」(管理計劃)提出建議,以更有效規範道路上的宣傳橫額、保障交通安全及改善市容。

  按照申訴專員的建議,政府曾對管理計劃進行檢討,以更清楚釐訂管理計劃的目標綱領及提供更清晰指引。此外,基於有效規管路旁宣傳橫額及交通安全等考慮,政府建議以其他展示點代替所有位於道路中央分隔欄的展示點及位於行人過路處或路口的交通下游十米距離的展示點。政府在二○一○年為此諮詢了十八區區議會。區議會普遍贊成當局釐清有關指引及加強對違例懸掛宣傳品的執法。部分區議會則關注取代位於中央分隔欄及位於行人過路處或路口下游十米距離的展示點的安排。

  綜合各區議會的意見後,政府計劃現時只取代位於道路中央分隔欄的展示點,並會按釐清後的目標綱領及修訂指引推行有關建議。政府亦會搜集資料,以進一步研究日後是否需要取代位於行人過路處或路口的交通下游十米距離的展示點。政府並會就非法懸掛於政府土地上的宣傳品,加強執法。

  宣傳品須清楚顯示獲分配展示點的個人或團體名稱,而該個人或團體須為有關展示品的主要受惠者。

  現時全港約有22 400個展示點,當中約有2 800個位於中央分隔欄,在管理計劃修訂後,該2 800個展示點將被新展示點取代。因此,全港展示點的數量將維持不變。

  政府預算在今年稍後實施修訂後的管理計劃。在今年區議會選舉後,地政處將邀請各候任區議員及現任立法會議員選擇其展示點。有關展示點的分配將會在二○一一年十二月底前完成。

  政府已在今日(六月十六日)的區議會主席及副主席例會上,講解有關修訂建議。區議會主席及副主席都普遍支持修訂建議,贊成對所有違例展示品加強執法,並認為修訂後的管理計劃可更保障交通安全及改善市容。

  政府會就修訂建議諮詢立法會發展事務委員會,並歡迎社會人士對修訂建議發表意見。若任何人士對修訂建議有意見,可去信或電郵地政總署。



2011年6月16日(星期四)
香港時間18時0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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