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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運輸及房屋局局長動議恢復二讀《2011年汽車(首次登記稅)(修訂)條例草案》的致辭全文(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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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為運輸及房屋局局長鄭汝樺今日(六月十五日)在立法會會議上動議恢復二讀《2011年汽車(首次登記稅)(修訂)條例草案》的致辭全文:

主席:

  我謹動議恢復二讀《2011年汽車(首次登記稅)(修訂)條例草案》。在此我感謝法案委員會主席黃定光議員及各位委員的努力,令審議草案的工作得以順利完成。
 
  正如我們在審議時提出,路面交通暢順程度與私家車增長以及它們使用路面的比率有密切的關係,理據是充分的。
 
  第一,領牌私家車數量的淨增長,即已剔除已撤銷登記的私家車的數字,由二零零四年開始呈上升趨勢,而且越升越急。領牌私家車數目的淨增長率由二零零四年的百分之一點七,上升至二零零六年的百分之二點八;及後二零零九年至百分之三。去年,私家車的淨增長突然再倍升至百分之五點四。至今年年初的首兩個月,再升至百分之五點六。只需四年,私家車的淨增長,按此趨勢便會達十萬輛以上,相等於香港過往十二年累積的私家車淨增長數目。以上數字反映出私家車的增長在近年有明顯急劇的趨勢。
 
  第二,私家車近年的增長數目及增長率遠比其他車輛類別為高。以二零一零年為例,其他非私家車類別的車輛淨增長數目不足二千六百輛,增長率僅為百分之一點四,遠低於私家車同期的增長率,即我剛才提及的百分之五點四,及最近的百分之五點六。
 
  第三,私家車的整體路面使用量增加的幅度和數量較其他車輛種類為高。在一九九六年至二零零九年間,私家車的總行車公里每年平均增幅為約百分之一點五,高於其他車輛不足百分之零點四的每年平均增幅。
 
  第四,私家車在繁忙時間的使用路面比率在近年亦有上升跡象。正如一些學者早前提交給法案委員會的文件中指出,數字顯示私家車於繁忙時間佔用路面的整體比率,近年有上升趨勢,由二零零八年的整體平均百分之四十一點七,上升至二零零九年的百分之四十四點五。另外,就早上繁忙時間車輛使用比例而言,約九成主要路段於二零零九年錄得的私家車所佔的比例,均較二零零八年為高。由此可見私家車在繁忙時間使用路面,有上升趨勢。
 
  第五,私家車屬效率低的陸路運輸工具。在所有使用路面交通工具的乘客人次中,使用私家車的約為百分之十五,其餘約百分之八十五使用路面公共交通工具,如專營巴士、小巴等。然而,公共交通工具只佔用路面百分之三十,私家車的路面使用率卻達近百分之四十。換言之,公共交通工具作為運輸工具的效率是私家車的八倍。
 
  運輸署每年就全港的整體及分區平均行車速度進行調查,研究本港交通擠塞的情況。二零一零年的調查結果顯示,港島、九龍及新界的汽車行程速度於去年錄得五年來首次全面下跌。在繁忙時間,於港島及九龍區下跌超過百分之五;新界區亦錄得約百分之七的跌幅。
 
  事實上,為紓緩交通擠塞,政府一直依據一九九零年的運輸政策白皮書及一九九九年制定的長遠運輸策略,採取全方位、多管齊下的方法改善交通情況。除建議以首次登記稅控制私家車增長外,政府亦一直推行其他運輸政策白皮書及長遠運輸策略建議的措施,如致力融合運輸及城市規劃;積極推行以鐵路為骨幹的公共運輸系統;實施合適的交通管理計劃等。
 
  然而,私家車的低效性、高增長、佔整體車隊比例之大,在路面使用量上升等因素,直接降低路面汽車的整體效率,影響交通暢順;對其他道路使用者帶來不容忽視的負面影響。
 
  從交通管理政策的角度,我們認為必須在交通擠塞情況進一步惡化前,採取果斷措施遏止私家車增長。否則,即使我們日後採用更嚴厲的措施,亦難以有效紓緩惡化後的交通擠塞情況。
 
  上述數據反映,提高私家車首次登記稅的建議理據實在十分充分,我們不明白為何部分議員一直不正視這些強而有力的理由和數據,或選擇性地去演繹一些數據,甚至把控制私家車增長跟其他與交通有關需處理的事混為一談。
 
  在審議條例草案期間,各界人士就有關建議提供的意見主要圍繞幾方面,包括那些命令生效前已訂購但未趕及於新稅率生效前進行首次登記的車主,有意見認為這些私家車不應根據新稅率繳付稅款;亦有意見希望在控制私家車增長之餘,亦能提高環保汽油私家車的吸引力等。我們小心研究各方各面的意見後,承諾兩項安排,即豁免保障命令生效前訂購的車輛,無須根據新稅率繳付稅款;以及調高環保汽油私家車的稅務寬減。
 
  就豁免保障令生效前訂購的車輛,無須按新稅率繳付稅款方面,我們理解訂購車輛有其特殊性,購買新車人士,由訂購至收車往往需時數周至數個月。因此,部分於保障令生效前已訂購私家車的人士,或會在新稅率公布及生效後才收到新車,他們把車輛首次登記時,便須按新稅率繳付稅款。增加私家車首次登記稅的政策目的,是在新稅率公布後減低大眾購買新私家車的意欲。在建議公布前已訂購私家車的人士,其實已作出買車的決定,因此他們並非我們建議的新稅率的目標對象。故此,我們認為豁免這些私家車的安排不會影響我們持續控制私家車增長的政策目的。
 
  銷售汽車和服務的業界主要代表曾對法案委員會表示,業界均會在確認訂購車輛時向訂購人士發出正式文件。運輸署及相關部門經詳細研究後,認為備有正式文件可確認有關資格的情況,作出上述豁免,行政上是可行的。稍後,我們會按個別的情況,要求相關分銷商或車主透過宣誓形式以提供所需文件,證明其符合豁免資格。
 
  另外,我們亦建議在新的私家車首次登記稅稅率下,新登記環保汽油私家車的首次登記稅寬減,由現時的百分之三十,寬減上限為每輛港幣五萬元,調高至百分之四十五,寬減上限至每輛七萬五千元。保障命令生效前已訂購但未進行首次登記的環保汽油私家車,會按修訂前的原來稅率繳付首次登記稅,換言之,調高的稅務寬減,對它們並不適用。
 
  調高環保汽油私家車的稅務寬減的目的,是貫徹政府鼓勵使用環保私家車的政策,為有需要購買新車人士可以在新稅率下,有足夠誘因更願意考慮購買環保汽油私家車,而非傳統汽油私家車,以改善環境。這項建議亦正面回應了推廣環保汽車的意見。我們估計這建議令超過九成購買環保汽油私家車的人士,在條例草案通過後所繳付的汽車首次登記稅稅款,不會多於新稅率生效前。現時已有超過十個品牌共四十多個型號的環保汽油私家車合乎稅務寬減資格。另外,電動車將會繼續享有免繳首次登記稅的優惠。我們已小心考慮稅務寬減調整幅度,可一方面吸引有意購買私家車的人士轉用環保汽油私家車,另一方面又不會刺激新車銷售,反而會推廣環保車的使用。我們會密切監察有關的情況。
 
  有意見提出政府應參考過往經驗,向購買新車並銷毀其舊車的車主提供優惠或豁免,這是所謂的「一換一」主張。我們反觀事實,現時註銷舊車並無優惠,即使如此,近年每年平均有約九千輛舊私家車被註銷,當中部分車主購買新車,部分則不再用車,可能轉乘公共交通工具。
 
  以「一換一」形式豁免新稅率的優惠,變相令「舊車有價」,為部分原本打算在新稅率下註銷而不再用車的人士,給予買車新誘因,又或把舊車轉手給第三者從而獲得稅務豁免,結果令數千輛車流回市場和路面,削弱以新稅率控制私家車增長的政策目的。
 
  我們吸納各界意見後建議提高環保汽油私家車的首次登記稅寬減,與「一換一」的出發點相同,效果甚至更佳,讓有需要換車的人士有一個優惠的選擇,這個優惠既跟環保原則配合,又符合政府控制汽車增長目的,能在鼓勵買車人士選擇環保汽油私家車及控制私家車增長之間,最終取得適當的平衡。此外,新建議亦較為公道,一視同仁,因為所有願意購買環保汽油私家車的人士,不分是否已擁有舊車,均獲同等稅務寬減安排。
 
  主席,條例草案旨在及時處理私家車增長,紓緩交通惡化的問題。交通惡化對所有道路使用者都有影響,特別是每天七百二十萬次使用巴士、小巴等陸路公共交通的人士。有議員認為我們不應把私家車和其他交通工具使用者對立,但是塞車是大家的事,這是事實。我們提高汽車首次登記稅會令私家車的按年增幅,按以往的經驗,降低二至三個百分點,或出現負增長。我們相信是次加稅措施亦可達到以往經驗的效果。
 
  主席,我很高興聽到有不少議員支持政府的條例草案及我們新提出的兩項新安排。我希望對建議有保留的議員,不要忽略私家車急劇增長對其他道路使用者,特別是使用公共交通工具的普羅大眾,帶來的影響。我希望有關議員可以重新考慮並支持我們的建議,以改善交通情況及將其控制於健康、可持續發展的水平。我請各位議員支持通過條例草案,以果斷措施控制私家車的急速增長。這將是我們一籃子措施中不可或缺的一環。
 
  多謝主席。



2011年6月15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23時4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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