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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瓦解偽造銀行卡集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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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警方商業罪案調查科(商罪科)人員昨日(六月八日)進行了一項以情報主導的行動,瓦解一個製造及使用偽造銀行卡的集團,拘捕了一名持雙程證的二十八歲內地男子。

  商罪科於較早前接獲情報,得悉有人將海外盜竊得來的銀行戶口資料輸入偽造的銀行卡磁帶上,再於香港的銀行櫃員機盜取款項。

  商罪科人員經深入調查後,於昨日上午採取行動,在油麻地區一賓館內拘捕一名持雙程證的二十八歲內地男子,並於房間內檢獲大量製造偽造銀行卡的工具,包括編碼機、讀咭機、手提電腦及燙金機等。行動中,警方亦檢獲八十二張偽造銀行卡、大量櫃員機收據、記憶棒、網上銀行保安編碼器、約六萬港元及一支氣槍。初步相信被盜取的款項約一百萬港元,警方的行動仍在進行中。

  該名男子涉嫌使用及管有虛假文書及管有用作製造虛假文書的設備被捕,現正被扣留調查。

  警方呼籲巿民注意以下防罪建議,保護銀行卡資料免被盜用:

一. 市民應妥善保存其銀行卡,以免被不法之徒盜用;
二. 當市民將貴重財物暫存於公用的儲物櫃時,例如在娛樂場所,應盡量使用自攜的輕便鎖。在取回物件後,必須即時檢查儲物櫃內的財物是否齊全妥當,亦應檢查銀包內的銀行卡及紙幣有否被「偷龍轉鳳」,以免被人換掉真卡及真鈔;
三. 市民應避免把個人密碼與銀行卡存放在同一地方,也絕對不應使用一些可以輕易從個人資料中猜到的號碼,例如出生日期、電話號碼或香港身分證號碼等,設定為個人密碼;
四. 市民以銀行卡付款後,應核對及檢查是否已取回其本人的銀行卡;
五. 在棄掉任何載有銀行交易資料的銀行文件前,例如信用卡收據,必須先予以撕毀;及
六. 當市民收到銀行月結單時,包括網上月結單,應立即查核,如發現任何有問題的銀行交易,或未能收到預期的銀行文件,應盡快通知發卡銀行。

  警方重申有能力及決心打擊任何干擾本港商業運作的違法行為,並會繼續緊密地與銀行業界,以及內地及海外執法機構合作,全力打擊跨境違法活動。


警察公共關係科新聞公布第十二號



2011年6月9日(星期四)
香港時間18時1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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