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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十題:應課差餉租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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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為今日(六月八日)在立法會會議上余若薇議員的提問和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陳家強的書面答覆:

問題:

  最近有不少市民向本人反映,二○一一至二○一二財政年度各類樓宇的應課差餉租值較上年度大幅上升。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各區住宅、寫字樓、零售業樓宇及工廠大廈的應課差餉租值在過去三年的按年升幅;

(二)各區差餉在二○一○至二○一一年度低於6,000元,但在二○一一至二○一二年度高於6,000元的戶數;

(三)當局制訂二○一一至二○一二年度的差餉寬免上限時,有否考慮因應應課差餉租值上升而調高寬免上限的金額;

(四)過去三年,當局接到要求覆核應課差餉租值的個案總數,以及當中成功獲覆核的個案數目;及

(五)當局有否了解,在成功獲覆核的個案當中,原來的估價有誤的主要原因為何?

答覆:

主席:

(一)過去三年,全港住宅、寫字樓、商舖及商業樓宇和工廠大廈應課差餉租值的按年升跌幅度載列於表一。

(二)各區於二○一○至一一年度應繳差餉額低於6,000元,但在二○一一至一二年度高於6,000元的估價單位數目載列於表二。

(三)政府在制訂二○一一至一二年度寬免差餉措施時,已考慮一籃子因素,包括整體經濟情況、市民的負擔能力、政府的財政狀況及應課差餉租值的變動等。目前以每戶每季1,500元為上限的差餉寬免措施,可讓百分之八十二的差餉繳納人在本年度無須繳交差餉,而其餘百分之十八的差餉繳納人亦可全數受惠於每季1,500元的寬減額。

(四)及(五)過去三年,差餉物業估價署接獲申請覆核重估後新應課差餉租值的個案數目,以及當中經覆核後應課差餉租值需作出修改的個案數目載列於表三。

  差餉物業估價署在覆核有關個案後需修改應課差餉租值,主要由於個別物業內裡附帶空間、設施或用途有所變更;或物業的附近環境出現變化;或更新的租金資料顯示物業的應課差餉租值須作出調整等。



2011年6月8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3時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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