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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回應傳媒提問(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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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為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林瑞麟今早(五月二十六日)在香港浸會大學出席「家庭與性倫理:基督教傳統與公共價值」國際學術會議開幕儀式後,回應傳媒提問的談話內容:

記者:就有主要官員「知法犯法」一事,在犯錯後單是道歉是否已足夠?問責性方面,你覺得怎樣?是否有需要檢討一下?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自二○○二年設立政治委任制度以來,整個政府團隊都是很願意面對公眾,向立法會、傳媒解釋政策立場的。自當時起,我們有一套政治委任制度守則,主要官員──司長、局長──都要尊重。在有事情發生後,我們都會盡快即時向公眾解釋:曾有相關的主要官員致歉、承擔責任離開其職位;行政長官亦曾訓斥有關的主要官員。不論是就個人的事件或是政府政策的事宜,我們在每次發生事件時都會面向公眾,這是我們的整體態度。

記者:就孫明揚局長當年身處的政策局,是知悉有關的法例的,但他卻未有依法行事,問責性方面是否足夠?政府是否應就今次事件做些甚麼?除道歉外,是否應有其他懲罰?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我注意到孫局長已向公眾解釋,並正就寓所僭建事件採取糾正的行動,亦已向公眾致歉,我們希望市民諒解。



2011年5月26日(星期四)
香港時間12時0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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