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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被控偽造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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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警方今日(五月二十六日)落案起訴一名五十一歲男子一項「偽造罪」,違反刑事罪行條例第200章第71條;及一項「使用虛假文書罪」,違反刑事罪行條例第200章第73條。

  商業罪案調查科(商罪科)於去年二月拘捕該名男子,他其後獲准保釋候查。

  經商罪科深入調查及徵詢律政司意見後,該名男子今日被正式落案起訴,並於東區裁判法院提堂。

警察公共關係科新聞公布第五號



2011年5月26日(星期四)
香港時間11時1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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