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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師語文能力評核公布成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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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香港考試及評核局(考評局)今日(五月二十五日)以郵遞方式,將二○一一年教師語文能力評核的成績通知書送交各考生。

  在二○一一年二月舉行的教師語文能力評核,參加英國語文科評核的考生有1,867人,另有2,317人參加普通話科評核。

  二○一一年教師語文能力評核結果如下:

英國語文科:

       考生人數 成績達到語文能力要求(三級
            或以上)的考生人數及百分比
閱讀     1,149   1,027(89.4%)
寫作     1,369     510(37.3%)
聆聽     1,137     946(83.2%)
口語     1,322     664(50.2%)
課堂語言運用  290     277(95.5%)

普通話科:

       考生人數 成績達到語文能力要求(三級
            或以上)的考生人數及百分比
聆聽與認辨  1,571     811(51.6%)
拼音     1,472     804(54.6%)
口語      960     495(51.6%)
課堂語言運用  522     394(75.5%)

  考評局今日把成績通知書郵寄給個別考生,預計考生可在明日(五月二十六日)收到通知書。若考生在本星期五(五月二十七日)仍未收到有關通知,可與考評局聯絡(電話:3628 8860)。

  評核報告將於七月上旬在考評局網頁(www.hkeaa.edu.hk)及教育局網頁(www.edb.gov.hk)發布,報告分析考生的表現,並說明考生表現出色的強項,以及有待改善的地方,供考生、學校及師訓機構參考。另外,評核試卷(連同聆聽評核光盤、建議答案及評核報告)亦將於七月上旬發售。

  考生如欲覆核成績,可於評核結果公布後的七個工作天內(即五月二十七日至六月三日)辦理申請手續。提出覆核成績的考生,將會在六月二十四日或以前接獲覆核結果。

  有意在日後達到語文能力要求的人士,可參加評核及/或申請豁免。下一次接受申請教師語文能力評核和豁免語文能力要求的程序將分別在二○一一年九月及二○一一年十一月進行。有關細節將於二○一一/一二學年內透過通函公布。



2011年5月25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7時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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