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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僱主被追討強積金欠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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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稿代強制性公積金計劃管理局發出︰

  強制性公積金計劃管理局(積金局)今日(五月十九日)成功代7名僱員入稟小額錢債審裁處,向其僱主追討共31,690.05元的強積金欠款。

  在今日審裁處的聆訊中,與訟人湯啟文經營獲加汽車服務(前稱全為您婚禮統籌)沒有出庭應訊。在缺席聆訊下,審裁處判積金局申索得直,與訟人須向積金局支付31,690.05元。有關款項包括與訟人拖欠僱員的強積金供款,以及根據《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計算的附加費。積金局在收到欠款後,會盡快把款項撥入該僱員的強積金帳戶。

  審裁處同時下令與訟人須繳交因拖欠供款而被積金局徵收的5,000元罰款。

  審裁處亦下令與訟人支付209元,作為處理入稟個案的費用。



2011年5月19日(星期四)
香港時間18時1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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