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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隊承諾維護香港法治(附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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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終審法院首席法官馬道立今日(五月十四日)檢閱香港警察學院結業會操時表示,所有與法律工作相關的人士都必須維護法治,以保障市民的權利和自由。

  他說:「我們現今身處的世界和社會,都比以往更為複雜多變,而市民對法律及個人權利的意識亦見提高。因此,所有與法律工作相關的人士都必須以維護法治為己任。這一點非常重要。」

  他指出,法治意義的精要在於「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論是政府、法官、市民大眾,又或是警務人員,一律平等。

  「法治的特點是,須有公正的法律以保障個人權利和自由,以及司法獨立。個人的權利和自由由我們共同維護。這都是《基本法》所規定和受到《基本法》保障的。」

  「警務人員的就職誓言也有同樣規定。在誓言中,你們承諾支持及維護香港的法律,並會不畏懼不徇私地執行職務。也就是說,你們立誓維護香港的法治,保障市民的權利和自由。」

  他表示,在警務處處長的領導下,警隊已贏得市民的尊敬和信任。香港市民對警務人員有很高的期望和要求,這也是理所當然的。

  今日共有四十名見習督察及二百零六名學警結業。

警察公共關係科新聞公布第十三號



2011年5月14日(星期六)
香港時間14時4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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