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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十一題:小販管理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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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為今日(五月十一日)在立法會會議上黃毓民議員的提問和署理食物及壎竻膚蔽爣蝔羺雇訇穠漁悜接祁苤G

問題:

  根據政府資料,食物環境壎芵p(食環署)在二○一○年曾對小販作出123,877次掃蕩行動,即平均每天約340次。近年小販和小販事務隊的衝突多次成為報章新聞,在本年四月十日大坑一宗執法行動更成為多份報章的頭條。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二○一○年食環署人員檢控小販無牌或違規擺賣的數字;以及被控者中有多少人是退休長者;

(二)二○一○年內的1,561宗對付無牌擺賣的跨部門聯合行動中,涉及「襲警」和「襲擊公職人員」的個案宗數;

(三)二○一○年被食環署人員重覆檢控的小販人數;以及當局對小販有否類似「列入觀察名單」的做法;

(四)過去三年,小販事務隊所沒收的貨物和工具的件數;當局有否考慮發還該等貨物及工具;如否,原因為何;

(五)食環署人員在小販和商戶旁邊定點監察的理據為何;及

(六)鑑於個多月前,一名推銷電訊服務的男子向本人求助,自稱在數日內三番四次接到食環署的告票,懷疑食環署人員在本年二及三月開始加緊執法,掃蕩街上推銷電訊服務和派傳單的人士,當局有否在本年一至三月向執法人員發出加強執法的指令?

答覆

主席:

  食物環境壎芵p(食環署)的小販事務隊的職能主要涵蓋三方面,包括打擊小販違規擺賣、店鋪非法擴展營業範圍和違例推廣產品及服務的活動。政府當局的小販管理政策,是妥善規管持牌小販的販賣活動,並就非法擺賣採取執法行動。就非法擺賣而言,食環署的執法政策是具體諒性的。如販賣活動不涉及售賣禁售或受限制出售的食物或熟食,亦非在主要通道或行人絡繹不絕的地方進行,小販事務隊人員是會「先警告、後執法」,並只會在口頭警告無效後才採取檢控行動。此外,對於年邁或殘障的小販,小販事務隊人員在處理這些小販時會視乎現場情況,合理地行使權力。然而,在確保食物安全和保障市民健康的大前提下,對於售賣禁售/限制出售的食物或熟食的無牌小販,小販事務隊仍會即時執法。小販管理措施須就保障市民健康及執行彈性之間取得適當平衡。

  問題各部分的回覆如下:

(一)食環署經常收到不少來自區議會和市民對小販違規擺賣、店鋪非法擴展營業範圍以及推廣活動所造成阻街的投訴。該署在二○一○年就這些非法活動的定罪個案共有29,811宗。食環署並沒有違例人士的分類數字。

(二)二○一○年內的1,561宗小販事務隊跨部門行動中,涉及襲擊公職人員的個案有兩宗,當中沒有襲警個案。

(三)小販管理行動的目的是保障市民健康、食物安全和環境壎矷A以及保持繁忙地點和主要通道暢通。食環署人員會因應現場環境,按相關政策對違規擺賣的人士採取執法行動,並不會考慮違規者過往曾否被檢控,而食環署亦沒有所謂小販的觀察名單。數字顯示,二○一○年共有5,132人因重複干犯無牌擺賣或小販的相關罪行而遭檢控兩次或以上。

(四)在拘控無牌小販時,小販事務隊會根據《公眾壎秅峊型F條例》第86條所賦予的權力將相關的小販設備及貨品檢取。上述條例亦有規定,如小販被裁定無牌販賣,法庭須即時命令沒收有關設備或貨品。二○○八至二○一○年的三年內,共有17,919宗因無牌販賣被定罪而遭充公貨物及工具的個案。食環署沒有備存有關件數的統計數字。

(五)食環署會安排小販事務隊人員在無牌小販經常擺賣或店鋪非法擴展營業範圍造成阻街的地點進行定點巡邏,以收阻嚇之效。

(六)就使用易拉架在街上推廣產品及服務的活動,食環署自二○○八年十月起,在獲得相關區議會的同意後,會對當區違例人士提出檢控,並移走有關宣傳品及易拉架等物件作為證物。在檢討相關執法模式後,以及為了進一步遏止上述違規活動,食環署執法人員於今年三月起向違例者發出定額罰款通知書。在改變執法模式前,食環署進行了為期兩周的宣傳教育,向有關人士作出呼籲和警告,包括發出警告信予在街上利用易拉架及類似裝置作展示商業宣傳品及相關推銷活動的商業機構。



2011年5月11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4時5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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