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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為運輸及房屋局局長鄭汝樺今日(五月四日)就議員議案「廢除《2011年公共收入保障(汽車首次登記稅)令》」的總結發言全文︰
代主席女士:
多謝各位議員剛才的意見。
很多議員都談到關於條例草案本身的事宜,所以我想我需要些時間回應。雖然我們今天主要討論的是廢除命令的問題。我想重申,政府建議於今年度財政預算案增加私家車首次登記稅,目的是為了遏制私家車增長,這並不是單一手段,是多管齊下的其中一個手段,以紓緩交通擠塞。
有意見認為即使私家車車輛數目或整體車輛數目有所增長,亦未必能證明道路較從前擠塞。事實上,數據的確是這樣反映的。私家車增長對交通情況的影響,已反映於汽車行程速度的數字中。香港島、九龍及新界的汽車行車速度於二○一○年錄得五年來首次全面下跌。除九龍及香港島包括多條通往海底隧道的連接路在內的平均行車速度下跌超過百分之五外,新界區的平均汽車行速度亦錄得百分之七的跌幅。我們必須在交通擠塞情況進一步惡化前,採取果斷措施遏止私家車增長的趨勢。否則,即使我們日後採用更嚴厲的措施,亦難以有效紓緩惡化後的交通擠塞情況。
香港的交通擠塞情況與私家車的數目以及使用路面情況息息相關,剛才亦有議員提出。首先,在車輛數目方面,二○一○年私家車數量的按年增幅為百分之五點四,屬近十年的新高,亦比其他所有車輛類別同期的按年增幅高四個百分點之多。二○一一年二月底的按年增幅更升至百分之五點六,超越二○一○年底的水平。如這百分之五點六的增幅持續,只需四年,私家車的淨增長便會達十萬輛,相等於香港過往十二年的累積私家車淨增長。私家車的迅速增長,會為本港道路帶來龐大的負擔,令交通擠塞情況惡化。
剛才很多議員都引用個別人士的說法,指分析了二○○○年及二○○九年全年車輛行駛公里的數據──我想指出,是行駛公里,而非車速──去判斷私家車行駛公里的增幅不及的士及公共巴士。我必須指出,全年車輛行駛公里主要用於分析各類型車輛的交通意外率或佔用道路的比率,由於每年的車輛行駛公里會受很多其他因素影響,例如車輛流量,及其行駛距離,只觀察車輛行駛公里數字並不足以就交通情況作出任何結論,而且有關數字不能反映新增道路網絡、交通管理措施、智能運輸系統等對交通情況的正面影響。因此議員引用的全年車輛行駛公里,並非反映交通擠塞的適當指標。
汽車行駛速度在國際間普遍被使用以反映交通擠塞的程度,新加坡、英國倫敦、丹麥的哥本哈根等城市,都以汽車行程速度作為交通擠塞的指標。運輸署亦一直利用汽車行程速度研究本港交通擠塞的情況,所以我們引用的數據是有基礎的,並與國際接軌。議員可以問問交通、運輸規劃或工程系的學者,他們可以告訴你該引用甚麼數據比較適合我們現時評核交通擠塞的情況。
第二、在路面使用情況方面,從二○○○至二○○九年的十年間,每年私家車行車里數均超過四十億公里,佔所有車輛總行車里數約四成。由此可見,私家車本身是本港道路的主要使用者。
上述的資料顯示,私家車無論在車輛數目及行車里數、速度等等,特別是里數方面高於其他車輛類別。它們是主要的道路使用者,它們的增長,與本港交通擠塞息息相關。
以道路空間使用效率而言,私家車屬效率較低的陸路運輸工具。整體使用路面交通工具的乘客人次中,使用私家車的佔約百分之十五,其餘(即約百分之八十五)均使用公共交通工具。然而,公共交通工具只佔用路面三成,私家車的路面使用率卻達四成。換言之,以佔用同等路面計算,公共交通工具所載的乘客人次為私家車的八倍。二○○一至二○一○年的十年間,車輛總數增加百分之十五點七,私家車數目增加約百分之二十一點八,但專營巴士的數目卻於同期下跌百分之九點四。私家車數目的增長,直接降低路面汽車的整體效率,影響交通情況,對其他道路使用者,即每日七百二十萬人次使用陸路公共交通工具的乘客,帶來不容忽視的負面影響。我相信議員面對的非單單是私家車車主,而是每天七百二十萬人次──這些使用巴士、小巴、的士的普羅大眾。
隨�茖p家車擁有及使用率上升,道路擠塞的情況會更嚴重,加大對新運輸基礎設施的需求。然而,本港的獨特地理環境,增加興建基建會有難度,不但造價、空間限制、成本效益、發展的持續性等原因,我們不能無止境建造運輸基建。故此,我們需要控制私家車的增長,以確保有關增長不會對我們的主要交通幹道造成進一步的負擔,以致降低本港公共交通服務的效率。
以往的經驗證明,包括首次登記稅在內的財政措施可有效控制私家車的數目。政府過往曾多次提高汽車首次登記稅,均令私家車按年增幅降低約二至三個百分點,甚至令私家車總數下降。我們相信本條例草案亦可達到預期的成效。
除增加首次登記稅以控制私家車增長外,政府亦一直按實際情況,以全方位方法改善交通情況,包括致力融合運輸及城市規劃,減少市民對道路交通的依賴;積極推行以公共運輸系統作為主要交通工具的政策,鼓勵市民利用集體運輸系統和其他公共運輸服務;實施合適的交通管理計劃;發展智能運輸系�s;使用區域交通控制系�s;及擴展道路網絡等,因此,我們是多管齊下紓緩交通擠塞的問題。我必須強調,如果任由私家車高速增長,再多改善交通措施亦只屬徒勞。
《2011年汽車(首次登記稅)(修訂)條例草案》內的建議已根據由行政長官簽署的《2011年公共收入保障(汽車首次登記稅)令》,由二月二十三日上午十一時起開始生效。正如我於議員發言前提及,廢除命令會對買車人士及相關業界造成重大不便。多位議員亦同意這看法。即使立法會其後訂立與條例草案不同的新稅率,又或條例草案最終不獲通過,我們亦會按法例調整所收的稅款,買車人士與業界並無損失。當然,如今天的廢令成功,代價不是由議員來承擔,而是由業界、準備買車的人士、將會買車的人,以至購買了車的車主來承擔。
基於上述原因,我們再次呼籲各位議員反對廢除《2011年公共收入保障(汽車首次登記稅)令》的決議案,以免對買車人士及相關業界造成不便。我們留意到有不少人士就政府增加私家車首次登記稅的建議提出其他方面的建議。我們認為任何建議必須符合能控制汽車增長的大前提,才能配合政府的措施和政策目的,否則可能削弱政府建議的預期效果;而且任何建議必不可引致法律漏洞或行政混亂。我們會務實地與議員在有關條例草案委員會內,繼續就增加私家車首次登記稅與議員作討論。
多謝代主席女士。
完
2011年5月4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22時18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