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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僱主被追討強積金欠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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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稿代強制性公積金計劃管理局發出︰

  強制性公積金計劃管理局(積金局)今日(四月二十日)成功代一名僱員入稟小額錢債審裁處,向其僱主追討1,355.39元的強積金欠款。

  與訟人旭源茂園藝有限公司因拖欠其一名僱員的強積金供款,被判須向積金局支付1,355.39元。有關款項包括與訟人拖欠僱員的強積金供款,以及根據《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計算的附加費。

  積金局在收到欠款後,會盡快把款項撥入僱員的強積金帳戶。審裁官同時下令與訟人支付386.2元,作為處理入稟個案的費用。



2011年4月20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20時0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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