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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輸及房屋局回應法院就港珠澳大橋環評司法覆核的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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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傳媒查詢高等法院今日(四月十八日)對一宗港珠澳大橋環評司法覆核案件所作的判決,運輸及房屋局發言人作以下回應︰

  「港珠澳大橋是一項規劃已久的跨境運輸基建項目,對香港與內地的經濟進一步融合和發展,有非常重要的策略性意義。項目開通後,將為香港與內地的交通連繫開創新局面,為香港長遠的經濟發展注入新動力,對本港旅遊、金融、貿易、商業和物流等各主要行業均會帶來新機遇。

  在這次尋求司法覆核申請所提出的七項事宜中,我們注意到法庭對其中有關環保標準的六項質疑都沒有接受。法庭是基於政府除了提供工程項目將來會對環境帶來的影響外,沒有提供在不進行工程的情況下的環境狀況數據而作出裁決。

  我們會研究判辭及其影響,再決定如何根據法例的要求,盡快處理上述程序問題。大橋主橋工程已經展開,我們會繼續推展香港境內各項工程的前期工作,並會研究在工程上應該怎樣推進,例如分期進行工程、分期落成等,以爭取配合大橋於2016年完工通車的目標。」



2011年4月18日(星期一)
香港時間20時2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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