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漁護署偵破網上非法售賣動物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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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漁農自然護理署(漁護署)今日(四月十五日)在觀塘偵破網上非法售賣動物活動,現場發現四十三隻小狗,牠們的健康情況並不理想,全部已送往愛護動物協會接受治療。

  行動中一名男子及一名女子被扣查問話,案件仍在調查中。

  該署發言人表示,署方四月初安排職員聯絡一名在網上售賣寵物的人士,佯裝有意購買寵物犬隻。

  交易其後定於今日進行,漁護署人員到達觀塘偉業街一幢工業大廈,發現有關地點並無動物售賣商牌照。

  根據香港法例第169章《防止殘酷對待動物條例》,虐待動物的最高刑罰為罰款二十萬元及監禁三年。

  根據香港法例第139B章《公眾壎矷]動物及禽鳥)(動物售賣商)規例》,現時所有動物售賣商,包括動物繁殖場及寵物店,必須領有由漁護署簽發的動物售賣商牌照,並嚴格遵守相關發牌條件及營業守則。任何人非法買賣動物,一經定罪,最高可處罰款二千元。

  發言人說:「為個人利益虓Q,市民購買寵物時應光顧持牌寵物商。」

  「本署會繼續採取嚴厲執法行動,打擊非法售賣動物活動,以保障公眾壎糽M動物福利。」

  「市民如發現上述非法活動,應立即致電1823電話中心舉報。」



2011年4月15日(星期五)
香港時間19時2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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