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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委員會將差餉寬免轉歸租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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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稿代房屋委員會發出:

  房屋委員會(房委會)由本月開始,分期將二零一一/一二年度的差餉寬免額,轉歸公屋住宅租戶以及非住宅樓宇租戶。

  就本年二月財政司司長發表的財政預算案提出的該項差餉寬免,房委會轄下資助房屋小組委員會及商業樓宇小組委員會於較早前通過有關的寬免額轉歸安排。

  公屋住宅租戶方面,房委會發言人今日(四月十五日)說:「房屋署於二零一一年四月開始,直至二零一二年三月,按月將政府的差餉寬免額從住宅租戶應付的租金中等額抵銷,悉數轉歸租戶。至於租期非涵蓋整個月的租約,轉歸的寬免額會按比例計算。」

  發言人表示,該項轉歸差餉寬免額的安排,同樣適用於繳交暫准租用證費的中轉房屋持證人。房屋署已個別發信通知所有公屋租戶及持證人有關具體安排。

  非住宅樓宇租戶方面,發言人表示:「房委會同樣按『無所損益』的原則,將獲寬減的差餉全數轉歸予非住宅樓宇租戶;包差餉與不包差餉的租戶/暫准證持有人,同樣可以由二零一一年四月至二零一二年三月獲豁免繳交每月差餉,以每戶每季1,500元為上限。房屋署已去信非住宅樓宇租戶/暫准證持有人,告知其實際寬減的款額。」

  另外,房委會轄下的三個整體承租街市--葵涌、梨木樹和天恩的整體承包商已同意把差餉寬減額全數轉歸予持暫准證的檔戶。

  由於停車場寬減差餉額微小,而把差餉寬減額攤分則會涉及大量行政費用,故商業樓宇小組委員會通過有關寬減安排不適用於停車場。發言人說:「有關停車場的差餉寬減額,即平均每個車位每月約2.16元,將全數用於加強停車場設施,例如裝設電動車輛充電設施及更換節能照明裝置等。」

  房委會所收而轉歸予公屋住宅租戶以及非住宅樓宇租戶/持證人的差餉寬免總額,預計分別約為14.74億元及2,950萬元。



2011年4月15日(星期五)
香港時間13時0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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