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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署理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就《2011年撥款條例草案》預算總目修正案致辭全文(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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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署理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蘇錦樑今日(四月十四日)在立法會會議上回應何秀蘭議員就《2011年撥款條例草案》預算總目160動議修正案的致辭全文︰

主席:

  何秀蘭議員就《2011年撥款條例草案》動議修正案,建議將總目160分目000(即香港電台的「運作開支」分目)的開支預算削減1,984,200元,以刪除廣播處長的職位。我們認為這項修正案會嚴重影響香港電台的日常運作及發展,我懇請各位議員否決這項修正案。

  港台是本港的公共廣播機構。廣播處長是港台的部門首長,並非何秀蘭議員所說的無謂職位,廣播處長的主要職責包括:

(一) 領導港台,履行其公共目的及使命,並確保遵守《港台約章》;
(二) 擔任港台總編輯,負責根據符合港台《節目製作人員守則》的編審制度,製作準確、持平、客觀及高質素的新聞、公共事務及一般節目,為巿民提供資訊、教育及娛樂;及
(三) 規劃港台作為公共廣播機構的新發展及管理港台,提供優質電台及電視服務、學校教育電視製作,以及新媒體服務。

  由此可見,廣播處長不單要負責領導港台的日常運作管理及未來發展,更要肩負港台總編輯的重任。廣播處長一職對港台的重要性,是無庸置疑的。

  此外,為履行本港公共廣播機構的使命,港台在未來數年會推行各項新發展項目,包括籌備數碼聲音廣播和數碼地面電視廣播服務、推動社區參與廣播、重置廣播大樓,以及建立數碼媒體資產管理系統等。我們預計未來各項發展和措施的籌備工作會非常繁重和極具挑戰性。港台已邁進新階段的發展,在這個重要時刻,港台極需要廣播處長的領導去迎接未來的挑戰,帶領港台推出新計劃,為公眾提供優質的廣播服務。

  剛才何秀蘭議員多次提到《港台約章》。我希望在此重申,當局一向十分重視和尊重港台的編輯自主。去年八月頒布的《港台約章》已清楚訂明港台享有編輯自主。作為港台的首長及總編輯,廣播處長會繼續堅定不移地按照《港台約章》及港台《節目製作人員守則》,堅守編輯自主的原則。

  有議員提到政府成立港台顧問委員會,可能會影響港台的編輯自主。這個說法我絕對不同意,我重申,港台顧問委員會只屬諮詢組織,負責就港台的服務向廣播處長提供意見。顧問委員會並無行政實權,港台最終的編輯決定由處長負責。顧問委員會的職能已在《港台約章》內清楚列明,絕對不存在干預港台編輯自主的情況。

  至於有兩位議員提到廣播處長的招聘工作,政府現正按照既定程序,透過公開招聘及內部聘任的方式,讓私人機構及政府內部合資格的人士申請,以物色最適合的人選出任廣播處長一職。我們相信上述安排完全符合公眾期望,以開放及高透明度的方式,並經廣闊的渠道物色最適當的人選帶領港台。我們現正進行招聘的工作,不會在現階段作進一步的評論。我們會在適當時候公布招聘結果。

  其實我們也非常重視港台的人才,明白港台作為傳媒機構,需要有運作的彈性,因此需要保留一定數量的非公務員合約僱員,港台管理層已很積極與各級員工溝通,了解他們的關注,港台會繼續這方面的工作,確保員工能安心工作。

  主席,政府會一如既往重視及尊重港台的編輯自主。作為港台的總編輯,廣播處長定必繼續恪守港台的編輯自主。如果何議員的修正案獲得通過,港台將會因缺乏部門首長的領導而影響日常運作及推行各項新猷,對港台的未來發展造成極為負面的影響,這是非常不負責的做法,亦明顯有違公眾利益。我懇請各位議員反對何議員的修正案。

  多謝主席。



2011年4月14日(星期四)
香港時間22時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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