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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東亞運動會開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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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政事務局發言人今日(四月十三日)回應傳媒就2009東亞運動會開支的查詢時表示,特區政府於2006年1月提交立法會財務委員會(財委會)申請撥款的文件中,估計籌備和推展運動會的總開支和收入分別為2億4,000萬元及1億1,700萬元。因此,當時政府向立法會財務委員會申請撥款1億2,300萬元作財政支援。有關申請獲財委會通過,東亞運公司則透過其他途徑例如贊助、門票收入及發售紀念品等籌集其餘所需款項。

  東亞運動會結束後進行的核算顯示,運動會的實際營運開支為2億9,110萬元,而收入則增加至1億8,000萬元。就上述經立法會財委會批准的1億2,300萬元撥款,東亞運只使用了當中的1億1,110萬元;所有其餘的營運開支均由東亞運公司透過上述從其他途徑籌集的款項支付。



2011年4月13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9時5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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