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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十五題:償還有關越南入境者方面的暫支款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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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為保安局局長李少光今日(四月十三日)在立法會會議上就石禮謙議員的提問的書面答覆:

問題:

  聯合國難民事務高級專員署(專員署)現時尚欠香港政府一筆共11.62億元用於有關越南入境者方面的暫支款項。關於追討該筆欠款的事宜,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自香港回歸以來,當局曾多少次及透過哪些途徑(包括去信、會面)和方法追討上述欠款,以及每次追討行動的詳情及收回之款額;

(二)有否計算該筆欠款至今累計的利息總額,並要求專員署悉數支付;若有,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三)鑑於當局曾表示會繼續要求專員署償還尚欠的暫支款項,並促請專員署再度尋求捐獻,以償還有關款項,當局是否知悉專員署曾向哪些國家尋求捐獻;有否要求專員署定期報告有關工作的進度;及

(四)有否訂定新的追討欠款策略;若有,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答覆:

主席:

  就問題的四部分,我現回覆如下:

(一)自回歸以來,香港特區政府曾先後二十一次(最近一次為二○一一年三月)去信聯合國難民事務高級專員署(專員署),促請專員署償還用於有關越南入境者方面的暫支款項。同時,香港特區政府亦曾在二十多個不同場合,促請專員署償還款項。專員署曾在一九九八年初,向香港特區政府還款386.5萬。

(二)香港特區政府與專員署於一九八八年簽訂的諒解說明書中,並無註明專員署需為未償還款項支付利息;因此,涉及款項不會計算利息。

(三)及(四)香港特區政府並沒有專員署向國際社會募捐的資料。根據專員署透露,該署向國際社會尋求捐款以償還香港欠債方面,面對很大困難。儘管如此,香港特區政府仍會促請專員署繼續作出努力,早日償還尚欠款項。



2011年4月13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4時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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