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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運輸及房屋局局長動議二讀《2011年汽車(首次登記稅)(修訂)條例草案》的發言全文(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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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為運輸及房屋局局長鄭汝樺今日(四月十三日)在立法會會議上動議二讀《2011年汽車(首次登記稅)(修訂)條例草案》的發言全文:

主席:

  我謹動議二讀《2011年汽車(首次登記稅)(修訂)條例草案》。

  本條例草案旨在實施今年財政預算案內所提出有關調高私家車首次登記稅的建議,將四個現行稅階的邊際稅率由35%、65%、85%及100%,分別調高至40%、75%、100%及115%。有關建議的目的是遏制私家車增長,紓緩交通擠塞。

  二○一○年十二月私家車數量的按年增幅為5.4%,屬近十年的新高。二○一一年二月的按年增幅更升至5.6%,超越二○一○年底的水平。如這5.6%的增幅持續,只需四年,私家車的淨增長便會達十萬輛,相等於香港過往十二年的累積私家車淨增長。

  私家車佔整體車輛接近七成。擁有及使用私家車比率是決定道路使用及交通情況的重要因素。根據調查,擁有私家車的人士會傾向更頻繁使用道路,並較少使用公共交通,因而減低道路空間的使用效率。事實上,現時除使用鐵路的約三成行程外,於香港的道路上,大概一成的行程是使用私家車,然而,私家車的路面佔用率卻達四成;另一方面,使用陸路的公共交通工具雖然佔六成的行程,但這些公共交通工具的路面佔用率卻只有約三成。以道路空間使用效率而言,私家車屬效率較低的陸路運輸工具。私家車的高速增長會對其他道路使用者,即每日七百二十萬使用鐵路以外的陸路公共交通的乘客人次,帶來不容忽視的負面影響。

  另一方面,隨�茖p家車擁有及使用率上升,道路擠塞的情況會更嚴重,加大對新運輸基礎設施的需求。大家都知道,新的基建的造價因通脹等問題正不斷上升,而本港的獨特地理環境亦增加興建基建的難度。故此,我們需要控制私家車的增長,以確保有關增長不會對我們的主要交通幹道造成進一步的負擔,以致降低本港公共交通服務的效率。

  事實上,私家車增長對交通情況的影響,已反映於車輛行車速度的數字中。隨�茖p家車數字於二○一○年急速上升,香港島、九龍及新界的車輛行車速度於二○一○年錄得五年來首次全面下跌。除九龍及香港島包括多條通往海底隧道的連接路在內的平均行車速度下跌超過5%外,新界區的平均行車速度亦錄得7%的跌幅。假如我們不採取行動控制私家車的增長,交通情況只會繼續惡化。我們必須在交通擠塞情況進一步惡化前,採取果斷措施遏止私家車增長。否則,即使我們日後採用更嚴厲的措施,亦難以有效紓緩惡化後的交通擠塞情況。

  以往的經驗證明,包括首次登記稅在內的財政措施可有效控制私家車的數目。政府過往曾多次提高汽車首次登記稅,均令私家車按年增幅降低約二至三個百分點,甚至令私家車總數下降。我們相信本條例草案亦可達到類近的成效。除增加首次登記稅以控制私家車增長外,政府亦一直按實際情況,以全方位方法改善交通情況,包括致力融合運輸及城市規劃,以期減少市民對道路交通的依賴;積極推行以公共運輸系統作為主要交通工具的政策,鼓勵市民利用集體運輸系統和其他公共運輸服務;實施合適的交通管理計劃;發展智能運輸系�s;使用區域交通控制系�s;及擴展道路網絡等。我們必須強調,如果任由私家車高速增長,再多改善交通措施亦只屬徒勞。

  為保障公共收入,條例草案內的建議已根據由行政長官簽署的《2011年公共收入保障(汽車首次登記稅)令》,由二月二十三日上午十一時起開始生效。該項保障收入令使條例草案內的建議具有最長為期四個月的法律效力。如果在今年六月二十三日前,立法會不能通過條例草案,這項建議的效力便會於當天終止。

  私家車以外的汽車類別的首次登記稅、現行電動汽車豁免首次登記稅的措施和環保汽油私家車設上限的首次登記稅寬減,均不受本條例草案的影響。

  倘若命令在條例草案審議期間被廢除,便出現在不同時期買家須繳付不同稅款的複雜和混亂情況,業界運作亦會出現困難,令買家和業界無所適從。

  在政府提出增加汽車首次登記稅的建議後,有不少人士提出一些不同的意見。我必須指出,任何建議必須符合能控制汽車增長的大前提,才能配合政府的措施和政策目的,否則可能削弱政府建議的預期效果;而且任何建議必不可引致法律漏洞或行政混亂。主席,我們會繼續和議員保持溝通。

  我希望各位議員支持條例草案的建議,以控制私家車增長,紓緩交通擠塞,降低私家車增長對本港整體,特別是公共交通服務效率的影響。

  多謝主席。

完

2011年4月13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3時4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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