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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法院首席法官任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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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稿代司法機構發出:

  終審法院首席法官馬道立今日(四月十一日)歡迎行政長官接納司法人員推薦委員會(推薦委員會)推薦任命高等法院原訟法庭法官張舉能為高等法院首席法官。終審法院首席法官知悉政府當局將會就這項推薦任命徵求立法會同意。他表示,在立法會同意這項任命之前,不宜作進一步評論。不過,他深信張舉能法官會是出色的高等法院首席法官。    

  除《高等法院條例》(第4章)條文另有規定外,香港特別行政區高等法院是具有無限民事及刑事司法管轄權的法院。高等法院由上訴法庭和原訟法庭組成。上訴法庭和原訟法庭由多名法官組成,其中包括高等法院首席法官在內,他亦是上訴法庭的庭長。    

  張舉能法官表示,對於行政長官接納推薦委員會的推薦,深感榮幸。他知悉政府當局正徵求立法會的同意,因此他不宜在現階段作進一步評論。他表示,如獲得委任,他將會竭盡所能,履行高等法院首席法官的職務。



2011年4月11日(星期一)
香港時間15時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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