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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家委員會討論因應日本核事故食物安全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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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稿代食物安全專家委員會發出:

  食物安全專家委員會(專家委員會)今日(四月六日)下午舉行特別會議,討論與日本核事故有關的食物安全事宜。專家委員會就制定食物安全策略和措施向食物環境壎芵p署長提供意見,以保障市民健康。

  會議上討論的事項包括輻射與食物安全、核事故發生後香港實施的食物安全風險管理措施,以及因應核事故而加強的食品監察和風險傳達工作。

  專家委員會主席關海山教授今日說:「『食品法典委員會』的指引限值是國際接納的標準,以保障公眾健康及全球貿易。專家委員會認為食物安全中心(中心)現時採用該指引作為標準,以對應公眾對食物安全的關注,做法適當。」

  「食品法典委員會」就發生核事故或輻射事故後受污染食物內放射性核素含量訂出指引作為標準,以檢測食品的輻射水平。

  根據「食品法典委員會」,食物內放射性核素含量若不超出有關標準,則可供人安全食用。

  關教授說:「專家委員會認為中心所採用的風險管理措施是恰當的,建議中心繼續密切監察情況,隨茖ぁ騕o展,在有需要時調整有關措施。」

  「在三個蔬菜樣本發現超出指引限值的輻射水平,以及日本宣布管制措施後,食物環境壎芵p署長迅速作出命令。我們認為這是恰當的做法。」

  該命令禁止於二○一一年三月十一日或之後從日本五個縣收穫、製造、加工或包裝的指定食品進口,以保障本港的食物安全。

  談及中心的食物監察計劃,關教授表示計劃已涵蓋適當的範圍。

  他說:「專家委員會認為中心應繼續監察碘-131(I-131)、銫-134(Cs-134)及銫-137(Cs-137)三種放射性核素,這三種放射性核素是會損害健康的主要放射性核素,並與核事故緊急狀況至為相關。」

  「我們建議中心在制定中長期的監察計劃時,應密切留意國際原子能機構和世界壎芠梒揪滌Q論和建議。」

  專家委員會得悉,自二○一一年三月十二日起,中心對日本進口本港的食物包括新鮮食品,例如奶類、蔬菜、水果、肉類和水產,加強進口層面的監察,進行輻射水平測試。

  關教授補充:「我們知悉中心會繼續努力具透明度和及時地,為市民和食物業界提供與日本核事故有關的最新食物安全資訊。」



2011年4月6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22時3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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