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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名香港居民串謀欺詐航空公司被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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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兩名香港居民因涉及串謀欺詐一間航空公司,昨日(三月三十日)在區域法院被判入獄。

  兩名男被告分別是五十歲的譚志森和四十歲的許天平。

  譚及許經審訊後分別被裁定一項串謀欺詐罪,各被判入獄三十個月。

  案情指,於二零零八年十一月,一名入境處調查人員於香港國際機場一登機閘口截獲一名正準備登機經台北前往加拿大的內地居民董雲,並發現他持有兩張登機證及一本偽造的加拿大護照,但登機證和護照上載有的名字為一名香港居民陳易平。

  調查顯示,陳收取兩名被告港幣兩萬元的報酬,並答應將其特區護照交出,作為安排登機證予他人前往加拿大之用。在零八年十一月當天,兩名被告指示陳以其身份辦理經台北前往加拿大的登機手續,並將取得的登機證交予董用作登機。董其後被入境處職員截獲,兩名被告亦因串謀董及陳欺詐一間航空公司,不誠實地及虛假地表示董就是陳並有權取得持有人姓名為陳的登機證而被拘捕。

  根據刑事罪行條例,被裁定犯普通法中的串謀欺詐罪的人,可處監禁十四年。



2011年3月31日(星期四)
香港時間19時4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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