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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文署新一輪「場地伙伴計劃」現邀請演藝團體及機構提交建議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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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康樂及文化事務署(康文署)就新一輪的「場地伙伴計劃」,邀請本地演藝團體及機構提交建議書,計劃為期三年,由二○一二年四月起至二○一五年三月止。截止日期為本年五月三十一日(星期二)下午五時三十分。

  首輪的場地伙伴計劃已於二○○九年四月開始在康文署轄下的演藝場地進行,並將於二○一二年三月結束。是項計劃旨在讓演藝場地與演藝團體及機構建立伙伴關係,以提升場地及伙伴團體的藝術形象和特色、擴大觀眾層面、更加善用現有設施、鼓勵社會各界參與藝術發展,以及推動表演藝術在社區發展。

  新一輪的「場地伙伴計劃」將於康文署轄下十二個演藝場地推行,包括香港大會堂、香港文化中心、葵青劇院、牛池灣文娛中心、北區大會堂、西灣河文娛中心、沙田大會堂、上環文娛中心、荃灣大會堂、屯門大會堂、元朗劇院,以及預計於二○一二年年中啟用的油麻地戲曲中心(暫名)。

  邀請建議書文件可於康文署各演藝場地索取,或於康文署網址 www.lcsd.gov.hk/vps下載。

  查詢可致電二八五三 二六八八。



2011年3月31日(星期四)
香港時間16時0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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