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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就「落實『十二五』規劃」議案的開場發言(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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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為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林瑞麟今日(三月三十一日)在立法會會議上,就葉國謙議員動議辯論「落實『十二五』規劃」議案的開場發言全文:

主席:

  行政長官在二○○七/○八年度的施政報告中提出,香港特區會盡早配合擬訂《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二個五年規劃綱要》(《十二五規劃綱要》)的工作。本會在二○一○年一月通過「積極參與國家『十二五』規劃」的議案,並在同年五月通過了「積極執行《粵港合作框架協議》」的議案,反映社會對支持香港配合國家「十二五」規劃已有基本的共識。

  過去兩年多,特區政府與國家發改委和中央政府其他相關部委保持緊密聯繫,逐步推進香港配合擬訂國家「十二五」規劃的工作。經各方支持及努力下,《十二五規劃綱要》於本年三月十六日正式公布,首次將有關香港和澳門特區的內容單獨成章(《專章》)。這是個重要的突破。

  葉國謙議員的原議案提及,「促請特區政府積極響應,把握『十二五』規劃的黃金機會,深化香港與內地的合作,以促進香港經濟發展,改善民生」。這方面與特區政府配合工作的方向是一致的。原議案及多個修正議案就特區政府日後如何制定適當的跟進配合措施提出意見。

  為協助議員就議案深入討論,在開場發言的部分,我會先介紹特區政府未來相關配合工作的方向,有關內容也會涵蓋部分原議案和修正議案所提出的措施。在總結發言的部分,我會就特區政府相關政策局對個別建議的措施進一步作出補充回應。

工作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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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專章》對香港的未來發展有標誌性的意義,包括凸顯中央:

(一)支持鞏固和提升香港國際金融中心、貿易中心、航運中心的地位,包括發展成為離岸人民幣業務中心和國際資產管理中心;

(二)支持香港發展六項優勢產業,在內地拓展合作領域和服務範圍;及

(三)支持進一步深化內地與香港的經濟合作,繼續實施《內地與香港關於建立更緊密經貿關係的安排》(CEPA),支持將廣東「先行先試」措施逐步拓展到其他地區,並確定《粵港合作框架協議》中粵港合作的重要功能定位和香港在珠三角區域發展中的核心作用。

  《專章》凸顯了中央對保持香港長期繁榮穩定的大力支持,為香港特區的未來發展提供了歷史機遇,同時又能讓香港特區在「一國兩制」下,配合國家的整體發展方向,按照《基本法》自行制定自身的發展方向、政策和措施。

  在接下來的發言,我會重點講述特區政府在推動香港成為離岸人民幣服務、國際資產管理服務和「高價值貨物存貨管理及區域分銷中心」,以及在推動CEPA、香港服務業開拓內地市場,以及區域合作方面的工作方向。

金融:人民幣離岸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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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專章》明確表示支持進一步鞏固和提升香港國際金融中心的地位,增強全球影響力。在發展成為離岸人民幣業務中心方面,香港有「一國兩制」和「先行者」的獨有優勢,能夠發揮「防火牆」和「試驗田」的作用。

  自二○○四年以來,香港逐步建立了內地以外最具規模的離岸人民幣市場。除了高效和可靠的人民幣清算系統和平台,香港也建立了內地以外首個人民幣債券市場。二○一○年人民幣結算總額約為三千七百億元人民幣,淨流入額累計約一千六百億元人民幣,成為本地人民幣市場供應的主要來源,逐步發揮資金池的作用。香港政府會致力進一步優化人民幣結算平台,並到海外進行路演以推廣香港的人民幣離岸市場,吸引更多企業利用香港的結算服務。我們也會繼續鼓勵海外和內地企業來港發行人民幣債券。

金融:國際資產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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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發展成為國際資產管理中心方面,香港的固有優勢包括高度開放和國際化的市場、與海外主要市場接軌的規管制度、法治精神、資訊和資金的自由流通等。本年的工作重點包括簽訂更多避免雙重徵稅協定,繼續發展伊斯蘭金融平台,提供適切的財政措施,以及加強推廣。我們並會透過持續優化香港的規管架構,改善市場素質及推動市場發展,進一步提升資產管理業的競爭力。

高價值貨物存貨管理及區域分銷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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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專章》提及支持香港發展成為高價值貨物存貨管理及區域分銷中心。為配合業界轉向高增值物流服務的發展方向,特區政府會於葵青區逐步提供長期用地,吸引第三方物流服務提供者進駐香港。另外,我們亦會積極推動物流服務電子化,繼續與業界攜手向內地及海外巿場推廣香港專業的物流服務。

  航空方面,香港機場管理局正積極提升機場的處理能力,應付未來的需求,這包括中場發展計劃和新航空貨運站的建設。原議案提及「加快研究及落實興建第三條跑道」,在這方面,香港機場管理局計劃在本年上半年就《香港國際機場2030規劃大綱》展開公眾諮詢,有關內容將會包括興建第三條跑道的可行性。

推動CEPA和香港服務業開拓內地市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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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專章》強調中央支持繼續實施CEPA和支持香港發展六項優勢產業,在內地拓展合作領域和服務範圍。自二○○三年簽訂CEPA以來,特區政府一直致力進一步完善有關內容,以及具體的落實工作。計至《CEPA補充協議七》,雙方在服務貿易領域已公布近二百八十項開放措施。

  香港服務業提供者可在四十四個涵蓋香港四大傳統支柱產業及六項優勢產業的服務領域,以優惠待遇進入內地市場,包括為香港專業人士在內地註冊和開業提供便利。有關進展包括:

(一)截至二○一一年一月三十一日,已簽發超過二千三百張《香港服務提供者證明書》予一千三百多家香港企業。根據特區政府在二○一○年完成的調查報告,持有《香港服務業提供者證明書》的企業中,約有百分之四十八已根據CEPA的安排在內地設立企業。

(二)二○○七至二○○九年期間,香港服務業提供者藉CEPA在內地設立的企業,獲得累計約一千九百八十億元的業務收益,而設於香港的業務企業由於CEPA亦獲得約港幣五百五十一億元的額外業務收益。

(三)香港專業業界憑藉CEPA的安排,在內地發展的具體例子包括:

(i)現時已經有香港服務提供者或取得內地醫師資格證書的香港醫生利用CEPA在廣東多個地點獲准開設醫療機構;

(ii)也有不同的香港律師事務所與內地夥伴進行聯營,地點包括北京、廣州和天津等。

(四)截至二○一○年十二月,香港居民在內地設立個體工商戶超過三千九百戶,註冊資金有二億八千二百萬元人民幣。

(五)個人遊計劃於二○○三年推出至今,已推廣至四十九個內地城市。截至二○一○年十二月,內地旅客以個人遊方式到香港旅遊累計超過六千萬人次。

  在中央的支持下,六項優勢產業有很大的空間進一步開拓內地的市場。CEPA的開放措施是相關產業進入和開拓內地市場的一個重要平台。《國家十二五規劃綱要》提出一連串的戰略目標,包括擴大內需,推進城鎮化和發展現代服務業等,都為有關產業帶來機遇。

區域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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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區域合作方面,我們的重點工作包括積極推動:

(一)落實《粵港合作框架協議》;
(二)落實廣東對香港服務業開放「先行先試」的措施,並逐步將有關措施拓展到其他地區;以及
(三)協助推動前海發展。

落實《粵港合作框架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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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專章》將《粵港合作框架協議》中粵港合作的重要功能定位提升到國家戰略的層次,並確立香港在珠三角地區發展中的核心功能定位,有關重點包括:

(一)打造更具綜合競爭力的世界級城市群;
(二)建設以香港金融體系為龍頭的金融合作區域;
(三)打造世界先進製造業和現代服務業基地;
(四)構建現代流通經濟圈;
(五)廣東對香港服務業開放先行先試,並逐步將有關措施拓展到其他地區;及
(六)粵港澳優質生活圈。

  粵港兩地政府會繼續緊密聯繫,合力推進《粵港合作框架協議》的落實工作,並已就二○一一年的工作重點達成共識,為今年的工作定下清晰的目標,涵蓋金融、跨境基建設施、環保、醫療和教育等多方面。

前海服務業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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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專章》的專欄重點提及前海發展,目標是打造成粵港現代服務業創新合作示範區。前海發展是國家落實經濟發展進一步深化改革、擴大開放的戰略選擇,是國家發展現代服務業的「試驗田」。對香港來說,與深圳在前海發展現代服務業是互利互惠的安排,相信有助擴大區域經濟的規模,並為香港業界開拓內地龐大的服務業市場提供重要的平台。

  前海會由深圳主導和開發管理,而特區政府會繼續為前海的發展規劃和相關政策的探討和制定提供意見。我們希望內地當局能夠在制訂相關政策的過程中,考慮如何營造所需的政策環境,讓合適的服務業在前海開拓業務,重點包括金融、專業服務和其他服務業。整體而言,前海發展有關工作有助香港的服務業開拓內地龐大的市場,同時有助促進珠三角地區加快發展服務業,提高整體的競爭力。

廣東「先行先試」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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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專章》提及中央支持廣東對香港服務業開放「先行先試」,並逐步將有關措施拓展到其他地區。這是一個重要的政策方向。廣東的常住人口接近一億,二○一○年全省生產總值達四萬五千四百七十三億元人民幣,人均生產總值折合近七千美元,是香港服務業開拓內地市場的理想地點。自二○○八年以來,內地和香港公布了共四十一項以廣東為試點的CEPA「先行先試」措施,涵蓋二十一個領域,涉及多個香港重要產業。廣東省政府一直積極配合,並在二○一○年公布了《CEPA補充協議七》中廣東「先行先試」措施的相關法律法規。我們會先致力做好落實廣東「先行先試」的各項措施。在這基礎上,我們希望逐步將有關措施推展到內地其他地區,重點包括擁有四億人口的泛珠三角地區,為香港的服務業開拓更廣闊的發展空間。

務實推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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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區政府處理區域合作,是宏觀與微觀層面兼備的。國家「十二五」規劃與CEPA涉及中央的宏觀策略;前海發展從地區層面推動內地的第三產業更上層樓,也為香港開拓內地市場,這是微觀層面的發展方向。

  我們內部協調有完整的制度。政務司司長主持有關配合國家「十二五」規劃,由各相關政策局和部門組成的督導委員會;政制及內地事務局負責整體的協調和跟進工作;特區政府駐北京辦事處也會協助與中央部委的聯繫;各相關政策局會因應《專章》的具體內容,就其負責範疇制定相關的配合政策和措施,並會繼續按照既定的安排,就涉及重要政策或公共財政開支的事宜諮詢立法會相關的事務委員會。

  主席,我作個開始,謹此陳辭,稍後會就不同的修正案再作進一步的回應。



2011年3月31日(星期四)
香港時間12時57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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