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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招聘考試及基本法測試明日起接受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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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綜合招聘考試及基本法測試將於六月十一日及十八日在香港舉行,有意應徵學位或專業程度公務員職位的人士可由明日(四月一日)起報名參加。

  公務員事務局發言人說,應徵學位或專業程度公務員職位的人士,必須具備有效的綜合招聘考試成績。有意在短期內投考學位或專業程度公務員職位的人士,可考慮參加是次考試,以便在下一次綜合招聘考試前,當有關職位作招聘時,符合應徵資格。

  此外,有意應徵學位或專業程度公務員職位的人士,須參加基本法測試。應徵者在基本法測試的表現會用作評核其整體表現的其中一個考慮因素。

  持有大學學位,或符合申請學位或專業程度公務員職位所需的專業資格,或將於二○一○至一一學年獲取大學學位資格的人士,可申請參加是次綜合招聘考試及基本法測試。申請人可選擇在是次考試應考任何一張或多張綜合招聘考試試卷及/或基本法測試試卷。

  有意報考的人士可由明日起,透過公務員事務局網頁(www.csb.gov.hk/chi/cre.html)的網上系統提交申請,或填寫綜合招聘考試及基本法測試申請書(CSB31(3/2011))報考。該申請書可從公務員事務局網頁下載,或從各區民政事務處諮詢服務中心及勞工處各就業中心索取。申請人必須於四月十四日下午五時前(香港時間)遞交申請書。

  有關是次綜合招聘考試及基本法測試的更多詳情,將於明日起上載於公務員事務局網頁。如有查詢,可致電2537 6429或電郵至 csbcseu@csb.gov.hk 與公務員考試組聯絡。



2011年3月31日(星期四)
香港時間14時3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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