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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拘捕十六人涉嫌管有兒童色情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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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警方今日(三月二十四)進行一項代號為「尖端」的行動,以打擊與兒童色情物品有關的活動。行動中,共有十三名男子及三名女子被捕。

    商業罪案調查科科技罪案組人員根據線報及深入的罪案分析,今日聯同港島、東九龍、新界南及新界北總區重案組人員採取行動,搜查全港多處地點。

    行動中,警方共拘捕十三男三女,年齡介乎十五至五十二歲,他們涉嫌管有兒童色情物品。警方在十八部檢獲的私人電腦中發現超過四千張兒童色情照片和六百多段影片及錄影片段。

    初步調查顯示,被捕人士從海外網站下載兒童色情物品,並儲存在個人電腦內。

    所有被捕人士現已保釋侯查,四月中向警方報到。

    警方發言人強調:「管有兒童色情物品是一項刑事罪行,違者經定罪後最高可被判入獄八年及罰款二百萬元」。警方會繼續與海外執法機構保持緊密聯繫及合作,以打擊兒童色情物品活動。

警察公共關係科新聞公布第十八號



2011年3月24日(星期四)
香港時間18時3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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