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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急切質詢三題:外遊警示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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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為今日(三月十六日)在立法會會議上謝偉俊議員根據《議事規則》第24(4)條提出的質詢和保安局局長李少光的答覆:

問題:

  過去兩天,本人接獲過百名參加了日本旅行團或購買了旅遊套票的旅客,以及旅遊從業員的求助,他們對保安局在日本發生九級地震後,海嘯、餘震和核輻射洩漏災害相繼出現情況下,仍然不對「全日本」發出黑色旅遊警示的政策表示極度不滿。他們亦表示曾經不停致電香港旅遊業議會但因線路繁忙未能接通,因而求助無門。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至今仍未對「全日本」發出黑色旅遊警示的具體原因;

(二)有否評估未來三個月,將會有多少名本港的導遊和旅客,在旅遊意外及勞工保險(紅色旅遊警示下多間保險公司的旅遊保險已告無效)不提供保障的情況下前赴日本;及

(三)因應日本輻射洩漏情況正在加劇,有否評估有多少名旅客在回港時需經過輻射污染檢查,以及本港有沒有足夠人手和資源應付大規模可能受核輻射污染旅客回港時的檢查工作;如有,評估的結果為何;如沒有,可否立刻進行評估?

答覆:

主席:

(一)設立「外遊警示制度」的目的是協助香港居民更容易了解前往海外國家時,所可能面對的人身安全風險。當這些國家出現大型天災或突發事故可能影響香港居民人身安全時,保安局會評估風險,考慮是否需發出外遊警示。評估風險時,我們會考慮多項因素,包括︰事件對人身安全威脅的程度;威脅的持續性;及有關威脅是否針對旅客等。我們會透過不同途徑,包括外交部駐港特派員公署和國家駐外使領館、旅遊業界、外國駐港使領館及特區政府的海外辦事處等,了解當地的情況。我們亦會參考其他國家對該地方發出的外遊信息和警示。

  日本宮城縣外海,本港時間三月十一日下午一時許發生九級猛烈地震,並發生海嘯。特區政府於三月十一日對日本發出紅色外遊警示。地震發生以來,我們一直密切留意事態發展。基於福島縣核電廠發生事故,特區政府在三月十二日對福島縣發出黑色旅遊警示,日本其他地區則維持紅色旅遊警示。考慮到福島核電站事故的嚴重性和不確定性,特區政府決定於三月十五日,將日本的黑色外遊警示涵蓋的範圍,由福島縣擴大至四個縣,即宮城縣、福島縣、茨城縣及岩手縣,特區政府呼籲市民不要前赴當地。日本其他地區則仍然維持紅色外遊警示,表示有明顯威脅,市民應調整行程,如非必要,避免前赴。所有身在日本的港人,應保持冷靜,密切留意當地政府的報道及相關的資訊。

  根據國際專家意見,核電站發生洩漏輻射事故後,疏散或其他特別措施只需針對核電站20公里範圍內的地方。日本方面已採取措施,疏散核電站20公里範圍內的居民,以及要求20至30公里範圍內的居民留在室內地方,這符合國際標準的做法。目前,並無其他資料顯示,除宮城縣、福島縣、茨城縣及岩手縣四個縣外,其他地區的市民有即時人身安全威脅。因此,特區政府現時沒有就日本整個國家發出黑色外遊警示。事實上,特區政府就日本發生事故發出的外遊警示,與其他國家或地區對該國發出的外遊警示基本上是一致的。

(二)按照《僱員補償條例》(第282章),僱主有責任為員工購買勞工保險,並確保所投購的保險能配合其運作需要。勞工保險為所有受僱工人提供保障,我們的了解是,外遊警示級別一般不會影響勞工保險的保障範圍。

  勞工處建議僱主與僱員應及早清楚商訂前往外地公幹所適用的僱傭條款,以保障雙方的權益及避免不必要的糾紛。在擬訂前往外地公幹的有關安排及應變措施時,僱主應首要考慮僱員的安全,並參考由保安局發出的「外遊警示」,體諒僱員的情況彈性處理。

  就旅遊業界而言,據我們向相關旅行社及旅遊業議會(旅議會)了解,如果員工不願意在外遊警示情況下出團,旅行社不會強逼,旅議會會在有需要時協調。由特區政府對日本發出外遊警示至目前為止,旅議會並沒有收到有關領隊出團問題的求助個案。

  在旅遊保險方面,在地震和海嘯的情況下,保單內的保障項目(例如醫療保障、人身意外保障、旅程阻礙保障、個人財物保障等)均適用及仍然生效。一般而言,已購買旅遊保險的旅客不會因特區政府就日本發出外遊警示,而失去保障,個別旅客的具體情況則須視乎保單條款而定,難以一概而論。我們鼓勵市民在外遊前購買適合自己的旅遊保險,並注意承保範圍。

(三)日本政府將福島第一核電站事故定為國際核事件分級表第四級事故,即「無明顯站外風險的事故」。根據國際專家意見,核電站發生洩漏輻射事故後,疏散或其他特別措施只需針對該核電站20公里範圍內的地方。按日本政府的公布,當局自三月十二日起已封閉福島第一核電站周邊20公里範圍,一般旅客不可以進入。其他地區的旅客,例如遠在250公里以外的東京或更遠的大阪,這些香港旅客的旅遊熱點,直接受輻射污染的風險不會很高。因此,按目前情況,無須對從日本來港的旅客進行強制檢測,香港市民更無須過份擔憂。

  不過,我們考慮到由日本回港的市民或會有所顧慮,所以我們已與機場管理局研究安排在機場入境禁區設立櫃位,如從日本返港的旅客讓擔心自身的安全,可自行往櫃位要求協助。

  事實上,特區政府已制訂「大亞灣應變計劃」,處理核電站事故,盡量減低事故對香港市民的安全和健康的影響。應變計劃詳細列明各部門在處理輻射洩漏事故時擔當的不同任務。各部門備有符合其運作需要的保護裝備及適當藥物,在有需要時供前線人員使用。當局一直有定期檢查及更新各種保護和探測裝備,亦不時進行處理輻射洩漏事故的演習,以確保各部門人員在事故發生時能有效率地處理有關事件。就今次日本發生核事故,特區政府已即時檢視和確認所有相關單位已備有足夠的人手、裝備和配套措施在香港處理核事故,包括為入境人士進行所須檢測。



2011年3月16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6時57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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