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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估價冊及地租登記冊供市民查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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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民由下星期一(三月十四日)起,可查閱二○一一至一二年度的估價冊及地租登記冊。

  差餉物業估價署於三月十四日至五月三十一日的辦公時間內,於九龍長沙灣道303號長沙灣政府合署15樓辦事處展示估價冊及地租登記冊,供市民查閱。

  市民在此期間亦可登入差餉物業估價署網站(www.rvd.gov.hk)或該署「物業資訊網」(www.rvdpi.gov.hk),查閱估價冊及地租登記冊所載資料。

  有關展示估價冊及地租登記冊的公告,已於今日(三月十一日)刊憲。

  市民如反對新應課差餉租值,可於三月十四日至五月三十一日期間提交建議書。提交建議書時應使用指明表格(R20A),並郵寄或由專人送交差餉物業估價署。上述表格可在差餉物業估價署或民政事務總署各諮詢服務中心索取。市民亦可選擇使用該署網頁內提供的「遞交表格電子化」服務,以電子表格(e-R20A)提交修改應課差餉租值建議。

  差餉物業估價署發言人說:「以其他方式遞交,包括以圖文傳真送交的建議書均不會被接納。此外,本署亦不接納在五月三十一日後送達的建議書。」

  當局是以物業在二○一○年十月一日的指定估價依據日期的市值租金,來評定所有應課差餉租值,以確保差餉及地租繳納人按照物業評估的應課差餉租值公平分擔繳納差餉及地租的責任。

  差餉是按物業的應課差餉租值乘以一個百分率徵收的。在二○一一至一二財政年度,差餉徵收率將維持在現時百分之五的水平。如物業需繳納地租,地租額將會按物業應課差餉租值的百分之三徵收。

  在二○一一至一二年度的財政預算案中,財政司司長公布寬免二○一一至一二年的差餉,以每個須評估差餉物業每季一千五百元為上限。

  在三月底或四月初發出的徵收差餉及地租通知書,將會印示二○一一至一二年度重估後的應課差餉租值、應繳地租額及減除差餉寬免額後應繳的差餉淨額。通知書會夾附說明單張,解釋重估應課差餉租值和寬免差餉計劃的有關事宜。查詢請致電差餉物業估價署二十四小時熱線2152 0111。

  發言人說:「不論曾否就新應課差餉租值提出反對,繳納人均須在徵收通知書上所示的最後繳款日期繳款。如應課差餉租值因提出反對而得以修改,該項修改會追溯至二○一一年四月一日,本署並會在日後的徵收通知書修訂應繳的款額。」



2011年3月11日(星期五)
香港時間11時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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