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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動議通過臨時撥款決議案總結發言全文(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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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為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陳家強今日(三月九日)在立法會會議上,動議通過臨時撥款決議案的總結發言全文:

主席:

  多謝議員剛才的意見,讓我扼要地作回應。議員提出了很多有關改善民生的建議,政府會就茬o些議題繼續聆聽議員的意見,我們有很多機會就這些議題作深入的研究。

  就預算案而言,預算案內有關改善民生的課題相當多,預算案的經常開支達2,421億元,這較二○一○至一一年度的修訂預算高8%,亦高於本地生產總值的名義增長;而其中56%是用於教育、壎糽M社會福利等服務,這反映了政府對社會的長遠承擔。

  財政司司長就預算案內有關藏富於民的內容作出的修訂,即由注資MPF(強積金)改為向十八歲或以上持有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證的人士發放6,000元的款項,這修訂是建基於原建議的MPF注資得不到市民歡迎,經修改為新建議後,市民的反應是正面的。

  至於新來港人士的問題,財政司司長已表示會透過關愛基金,協助新來港而有經濟困難的人士。

  今天審議的臨時撥款並不包括發放6,000元的建議,亦不包括70億元用作成立精英運動員發展基金和1,800元的電費補貼等建議。就剛才涂謹申議員的問題,一般而言,在財政預算案通過後,很多撥款申請經詳細設計後才交予財委會審議,這亦是我們以往的做法。至於今次向香港永久居民發放6,000元的建議,政府需要時間研究和擬定建議實施細節,因此我們不會在財政預算案通過前向財委會申請撥款。

  各位議員,撥款條例草案於四月中才進行三讀,條例草案通過前我們需要立法會批准今年的決議案,讓政府可在四月一日後繼續為市民提供各項服務;這是重要的,亦與市民生活息息相關。我希望議員支持這項決議,讓政府在二○一一年四月一日新財政年度開始至二○一一年撥款條例實施這段期間,繼續獲得所需要資源提供各項服務。

  多謝主席。



2011年3月9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7時3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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