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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就「建立中港溝通機制」議案開場發言(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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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為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林瑞麟今日(三月九日)在立法會會議上,就湯家驊議員動議辯論「建立中港溝通機制」議案的開場發言全文:

代主席:

  湯家驊議員提出的動議辯論的內容,建議設立三個層次的溝通機制,分別是:

(一) 特區立法會與內地官員之間的正式溝通渠道。由於動議辯論的措辭提及「北京、港府和香港民選代表」的溝通,因此我理解「內地官員」在這部分主要是指「中央官員」;

(二) 特區立法會與內地省市政府之間的恆常聯絡機制;以及

(三) 特區立法會與內地立法機關及其他相關部門之間的定期互訪機制。
  
  在「一國兩制」下,香港特區是國家享有高度自治權的地方行政區域,直轄於中央人民政府,而立法會則是香港特區的立法機關,按《基本法》行使各方面職權。

議會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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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回歸以來的十年多,香港不斷加強與內地的合作,立法會一向也關心香港與內地合作的事宜,涉及內地的合作事務是越來越廣泛,包括區域合作、跨境基建、金融合作、環保合作、商務及經濟發展、食物及壎矷A以及文化體育和藝術交流等。

  各相關政策局一直是透過立法會會議和各事務委員會會議,匯報他們負責的工作範疇與內地合作和交流等相關事宜,並回答議員的提問。如有關事宜涉及立法,特區政府相關政策局會按既定的程序將法例草案提交立法會審議。就涉及公共財政開支的事宜,特區政府相關政策局及部門會向立法會財務委員會提交撥款建議。在這立法和審議財政建議的相關過程中,特區政府會非常細心考慮議員各方面的意見。

到內地考察訪問及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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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另一方面,我想提一提的是近年有不同黨派的議員在不同的場合到內地考察訪問及交流,並與內地立法機關及相關官員會面,例子有很多,代主席,我在此列舉一些:

  二○○五年九月,行政長官安排不同的立法會議員一起到珠三角訪問;

  二○○五年十二月,當社會在討論關於二○○七/○八年政改方案時,我們邀請了不同黨派的議員出席在深圳舉行的政制發展座談會,向中央有關部門表達意見;

  二○○五年十二月,立法會交通事務委員會代表團前往珠三角考察訪問,考察珠三角的交通設施和粵港跨界運輸基建項目;

  二○○七年三月,保安局安排了參與審議有關「一地兩檢」的條例草案的議員,到深圳灣考察深港西部通道;

  二○○八年七月,立法會主席率領立法會訪問團前往四川地震災區考察,關心當地災民情況;

  二○○九年五月,立法會安排珠三角經濟發展及環境事務考察團到廣東省考察;

  二○○九年九月,應四川省政府的邀請,立法會主席率領相關事務委員會的主席和副主席再前往四川,考察當地災後恢復重建的工作;及

  二○一○年五月,立法會主席率領立法會訪問團前往上海,參觀中國二○一○年上海世界博覽會。

  代主席,我們其實已有很多機會讓立法會訪問團或個別議員到內地參與交流和視察活動。

在本港進行的溝通交流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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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法會議員在本地也可在不同場合與內地官方人士作交流。例如,二○○七年七月一日舉行的「慶祝香港回歸祖國十周年大會暨特區第三屆政府就職典禮」,在座的議員當時也有出席;


  例如,在香港經常舉辦有關內地和香港合作的研討會,例如《珠江三角洲地區改革發展規劃綱要》及國家「十二五」規劃的座談會,政府也有邀請個別立法會議員參加;及

  中央駐港機構及內地各省市政府經常在港舉辦的各項活動,包括新春或招商活動,不同議員亦根據情況收到邀請。

  所以,立法會現時已經可以通過不同層次的渠道,包括在內地進行的考察訪問和交流活動,以及在香港參與的交流活動,可以與中央、地方省市政府和內地立法機關的相關人士有機會接觸和溝通。今後只要有空間,特區政府亦會繼續按照「一國兩制」的原則,以香港特區的整體利益為前提,協助立法會與內地建立更緊密的溝通,我認為使用現在基礎繼續建立已足夠,無須另設新機制。

回鄉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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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何俊仁議員的修正議案提及回鄉證的問題。按照「一國兩制」的原則,內地出入境管制以及簽發回鄉證的安排,是由內地有關部門負責,特區政府須尊重有關的制度及安排。

  代主席,我謹此陳辭。



2011年3月9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7時4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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