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體版 英文版 寄給朋友 政府新聞網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就《2010年行政長官選舉(修訂)條例草案》及《2010年立法會(修訂)條例草案》三讀通過後與傳媒的談話內容
******************************

  立法會分別在三月三日及今日(三月五日)通過《2010年行政長官選舉(修訂)條例草案》及《2010年立法會(修訂)條例草案》。以下是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林瑞麟上午在立法會會議後會見傳媒的談話內容: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多謝我的同事在過去數天一起處理《條例草案》。

  今天立法會通過二○一二年行政長官和立法會選舉的本地立法配合去年六月在立法會按《基本法》通過二○一二年選舉方案,是重要的里程碑和香港政制發展的分水嶺。

  我相信市民可看到,去年六月在立法會通過的二○一二年政改方案,有數方面是很重要的。首先,大家可以共同見證《基本法》訂定的政制發展程序是切實可行的,「五部曲」是可以達致的。第二,特區政府和各黨派是可以達成共識,為香港的民主化鋪路。第三,中央政府和特區政府都希望可按《基本法》讓香港的民主有進程,亦有決心讓香港達致普選。

  今次我們通過二○一二年選舉的《條例草案》,就參選和參政的空間都增加了。市民方面,所有已登記選民今後都會有「兩票」,一票投在地區(直選)、一票投在功能界別。

  而參選、參政的人士方面,立法會有新增十席──由六十席增加至七十席;而選舉委員會內,不同界別的代表由八百名增加至一千二百名,增加了四百名代表會使不同界別參與的程度擴闊。由現在至二○一二年,我們有數場選舉,我希望年青一代的從政人士可以積極參與。在今個立法年度內,在二○一一年年中前,我們亦有進一步的立法工作需要做。我們稍後要向立法會提交另一條條例草案處理選舉呈請和上訴機制,亦要做多方面的附屬法例,以配合在未來一年多的四場選舉。

記者:香港社會是否到達「臨界點」?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我相信香港社會是非常自由開放的,不論社會、經濟、民生及政治各方面的議題,我們都會在議會內外充分討論。而按照《基本法》,香港社會和香港特區是完全有能力處理好所有的議題。

記者:昨天行政長官在北京把日前遇到社民連示威者的事件說成是「小部分人挑戰政權」。警方尚在調查案件時,你認為行政長官這番言論是否恰當?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特區政府是完全按照《基本法》和法治精神辦事的。

記者:如明天遊行有很多人上街,會否擔心影響行政長官在內地列席會議?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我相信不同的政策局和特區政府的主要官員都非常重視民意。

(請同時參閱與傳媒談話內容的英文部分。)



2011年3月5日(星期六)
香港時間12時53分

列印此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