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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港安全駕駛運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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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警方昨天(三月三日)完成了一項全港安全駕駛運動以提醒公共服務車輛及貨車司機安全駕駛的重要。

  該項安全駕駛運動是警方進行的連串道路安全運動之一,透過宣傳、教育及執法三方面工作,打擊違例行車事項。

  該項道路安全運動,於二月二十八日至昨天(三月三日)進行。行動中,警方共發出了一百七十二次口頭警告、三百五十一張傳票、五千五百二十六張定額罰款通知書及拘捕了十名涉及酒後駕駛的司機。

  警方發出的五千八百七十七張傳票及定額罰款通知書中,一千八百四十四張是控告司機超速駕駛,八百三十一張與司機在駕駛時以手持方式使用流動電話有關。而與安全帶有關的罪行及司機不遵守交通燈號的傳票,則分別有三百八十八張及二百八十五張。

  各總區道路安全組的人員在全港超過三百八十個地點向司機及市民派發了約二萬一千張道路安全宣傳單張,並呼籲市民向警方或交通諮詢委員會交通投訴組舉報違例駕駛行為。而公共小巴乘客可直接致電警察的二十四小時交通熱線二七五四 七六六八,舉報公共小巴司機的不當駕駛行為。

  警方發言人表示:「我們希望這次宣傳運動有助提高駕駛人士的道路安全意識及減少交通意外」。


警察公共關係科新聞公布第十八號



2011年3月4日(星期五)
香港時間18時2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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