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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十一題︰電單車泊車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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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運輸及房屋局局長鄭汝樺今日(二月十六日)在立法會會議上就劉皇發議員的提問所作的書面答覆:

問題:

  關於電單車泊車位的情況,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目前全港共有多少個由政府管理的露天電單車泊車位;當中有多少個屬收費泊車位,多少個屬免費泊車位;及

(二)政府有否考慮,將所有公共電單車泊車位改為收費;若否,原因為何?

答覆:

主席:

  就問題的兩個部分,我的回覆如下:

(一)本港目前約有七千七百個由政府管理的露天路邊電單車泊位,所有都是不收費用的。

(二)在路旁車位設置泊車收費錶是為了改善交通管理,以配合短暫的泊車需求。我們認為按現時的路邊泊車情況,以及資源運用及執法上的考慮,無需以收費形式管理電單車的泊車車位。運輸署會繼續留意電單車的路邊泊車情況,在需要時進行檢討。



2011年2月16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2時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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