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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遊事務署協調各方為「春節黃金周」作好準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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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發言人今日(一月三十一日)表示,旅遊事務署已協調有關政府部門及本港旅遊業界,制訂多項措施為在內地「春節黃金周」(二月二日至八日)期間內地旅客來港作好準備。

  發言人說,旅遊事務署已與廣東及深圳的旅遊部門按就黃金周而設的信息交流和緊急聯絡機制進行溝通,包括有關準備工作及協調措施,以及如何有效處理涉及兩地旅客的突發事件。

  他續說,政府相關部門會在黃金周期間在各口岸適當調配人手及安排運輸配套,為旅客提供便捷的通關服務。

  由入境事務處、警務處及相關部門成立的跨部門聯合指揮中心,會於「春節黃金周」期間啟動,監控陸路管制站的情況,以便在有需要時作出應變。

  發言人說:「預期在二月二日(年三十晚)至二月八日(年初六)的過境客流將會非常繁忙,為免各邊境管制站於早上及晚上的繁忙時間過於擠塞,我們建議計劃在黃金周期間進出香港的內地旅客及香港居民善用非繁忙時段過關。」

  他說:「我們亦特別提醒計劃在黃金周期間到訪香港的內地旅客,來港前必須先確定住宿安排。」

  為保障旅客的消費權益,政府和旅遊業界在「春節黃金周」期間將會繼續採取多項措施推廣「誠信旅遊」。

  在執法方面,香港海關將與警方緊密合作,加強巡查專門接待內地團體旅客的店鋪。

  在消費者教育方面,消費者委員會(消委會)將繼續推廣專為內地旅客而開設的「精明消費香港遊」網站。政府及香港旅遊發展局(旅發局)亦會分別在主要邊境管制站、主要登記店鋪範圍及透過旅客服務中心派發單張及宣傳品,加強旅客認識在港的消費權益和選擇,以及優質旅遊服務計劃。

  此外,海關、警方、消委會和香港旅遊業議會(議會)亦會透過迅速通報機制,盡早處理在港旅客的投訴。

  為加強規管內地訪港團體遊的接待安排並保障旅客權益,議會將在二月一日起實行一系列新措施,包括規定旅行社必須指派同一名導遊全程接待內地旅行團,以及必須向導遊支付服務報酬。議會同時要求香港接待旅行社與內地組團社簽署合同,以釐清雙方責任;向抵港的內地團體遊旅客派發在港行程表,由導遊向旅客讀出議會指定的資料;和設立旅行代理商及導遊違規記分制等。

  發言人說:「在旅遊事務署的協調下,各主要景點會在黃金周期間適當延長營業時間及作出人流控制和應變安排。」

  為協助旅客安排行程,入境事務處會在二月二日至九日期間把各口岸每天的入境數字上載其部門網頁(www.immd.gov.hk)。有關資料會連結至旅發局的網頁(www.discoverhongkong.com),以供旅客參考。

  旅客如有任何查詢,可致電議會(2807 0707)、旅發局(2508 1234)或消委會的電話熱線(2929 2222)。



2011年1月31日(星期一)
香港時間19時17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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