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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港行人道路安全運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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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警方昨日(一月二十三日)完成為期兩周的全港行人道路安全運動,透過首星期的宣傳及教育活動及其後的嚴厲執法行動提醒行人,尤其是長者,要注意道路安全。

  該項運動於一月十日至昨日進行,期間共發出六百六十個口頭警告及一千二百八十二張傳票給違反交通規例的行人。

  行動中,警方發出了九百三十三張涉及行人不依照交通燈號指示橫過馬路的傳票,一百五十七張涉及身處距離行人天橋或行人隧道十五米範圍內而不使用該些設施橫過馬路的傳票,以及六十七張涉及攀越路邊圍欄或穿過中央分道帶而進入車路的傳票。

  各總區道路安全組人員於全港七百二十三個地點,向市民派發了約三萬四千張道路安全宣傳單張,並呼籲市民遵守交通規則。

  警方發言人表示:「行人應小心及安全地過馬路,違例者可被罰款最高二千元。」

警察公共關係科新聞公布第十五號



2011年1月24日(星期一)
香港時間20時0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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