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府邀請公眾在取締層壓式計劃修例建議諮詢期結束前提交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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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務及經濟發展局發言人今日(一月二十一日)邀請市民在一月三十一日或之前,就取締層壓式計劃修例建議提交意見。
政府在二○一○年十二月七日,就現行《禁止層壓式推銷法條例》(第355章)提出修例建議,並展開公眾諮詢,以期更有效打擊及管制層壓式計劃。
諮詢文件提出的修例建議包括:
(一) 界定「層壓式計劃」為新參與者必須支付款項,而誘使他們支付相關款項是完全或主要因為新參與者有權介紹其他新會員加入並因而從中取得利益,不論該計劃是否涉及銷售或推銷活動;
(二) 建議明知加入計劃所得利益是完全或主要來自介紹其他新參與者,而又曾誘使他人參加層壓式計劃的人士,應與明知而設立、宣傳或管理層壓式計劃的人士一樣,受刑事懲處。建議目的是遏止層壓式計劃的蔓延及擴張;及
(三) 為增強阻嚇作用,最高罰則應由罰款十萬元及監禁三年,提升至罰款一百萬元及監禁七年。
發言人說:「我們鼓勵市民在一月三十一日諮詢期結束前提交意見。」
「當局在草擬法例修訂案前,會仔細考慮收集到的意見。我們的目標是在本立法年度將修訂案提交立法會審議。」
諮詢文件可於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工商及旅遊科網頁(www.cedb.gov.hk/citb)下載。市民可透過郵寄(香港金鐘道88號太古廣場第一期29樓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工商及旅遊科)、傳真(2869 4420)或電郵(pyramid@cedb.gov.hk)提交意見。
完
2011年1月21日(星期五)
香港時間18時43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