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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十一題:婚姻登記處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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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為保安局局長李少光今日(一月十九日)在立法會會議上就林健鋒議員的提問的書面答覆:

問題:

  據報,近年本港不少人選擇在有特別寓意的日子(例如二○○八年八月八日,二○○九年九月九日及二○一○年十月十日等)結婚,預計二○一一年十一月十一日、二○一二年三月四日、二○一三年一月四日等日子,都會是準新人結婚的熱門日子。另外,有市民指現時政府婚姻登記處的預約及舉行婚禮的安排欠缺彈性。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過去三年,每年有多少對新人結婚,其中使用婚姻登記處和婚姻監禮人服務的新人分別有多少對;

(二) 有否評估,在二○一一年至二○一三年期間,婚姻登記處需在哪些特別日子增加服務時間;預計在該等日子分別可接受多少對新人辦理婚姻登記;會否調整在該等日子的登記費;

(三) 會否增加政府婚姻註冊處的服務彈性,例如將現時可最早於擬舉行婚禮日期的三個月前經網上預約遞交擬結婚通知書的時間再提前,以及延長現時每對新人使用婚姻登記處禮堂最長十五分鐘的時限等;及

(四) 會否開放更多政府場地,供新人舉行特別的婚禮儀式?

答覆:

主席:

(一) 目前公眾人士可選擇於婚姻登記處或特許禮拜場所(例如教堂或其他宗教場地)舉行婚禮,亦可在婚姻監禮人主持下在其他場地舉行婚禮。在過去三年所舉行的婚禮及分項數字列於下表:

        2008年  2009年 2010年 
        ─────  ───── ─────
使用婚姻登記處 26,000 26,300 25,900 
婚禮                         
於其他場地由  18,500 22,000 23,900 
婚姻監禮人主持                   
婚禮                        
使用特許禮拜   2,800  2,800  2,800 
場所婚禮
──────────────────────────
婚禮總數    47,300 51,100 52,600

(二) 入境事務處(入境處)現共有五所婚姻登記處,分別位於大會堂、紅棉路、尖沙咀、沙田及屯門。

  全部婚姻登記處於星期一至五和星期六上午辦公。另外,因應周末舉行婚禮的需求,入境處除在星期六下午開放大會堂婚姻登記處供公眾人士使用以外,亦在星期日全日開放四所較受歡迎的婚姻登記處,即大會堂婚姻登記處、紅棉路婚姻登記處、尖沙咀婚姻登記處,及沙田婚姻登記處。以全年開放時段計,五所婚姻登記處一共可為42,900場婚禮提供服務。現時婚姻登記處提供的場地服務及開放時段,加上婚姻監禮人服務,應可應付目前需求水平。

  收費方面,在星期一至五及星期六上午舉行婚禮每次收715元,在其他時間(星期六下午及星期日全日)舉行婚禮的費用為1,935元。入境處暫時未有計劃調整有關收費。

(三) 根據《婚姻條例》(第181章)的規定,婚禮須於遞交「擬結婚通知書」後三個月內進行,而有關通知書須由申請人或透過婚姻監禮人向婚姻登記官提交。為方便新人預約遞交「擬結婚通知書」,新人最早可在擬舉行婚禮日期三個月前的十四天內透過互聯網或電話作出預約。新人亦可透過「香港政府一站通」網頁,查閱各婚姻登記處舉行婚禮的名額,亦可翻查、更改或取消預約。

  在婚姻登記處舉行的婚禮每時段為十五分鐘。若延長婚禮時段,將影響其他新人使用服務的機會,故此入境處現時未有計劃延長婚禮時段。儘管如此,入境處會不時檢討安排,研究可行措施以應付服務實際需要。

(四) 除上述場地以外,康樂及文化事務署自二○○七年起提供場地,供公眾人士租用舉行婚禮。康文署場地分別位於東區鯉魚門度假村內禮堂;淺水灣的泳灘、臨海涼亭和小花園;九龍仔公園洋紫荊園;九龍寨城公園六藝台及竹桐軒;大埔海濱公園露天劇場及草坪;及西貢海濱公園平台。

  在過去一年,上述每個場地平均舉行約二十場婚禮,因此相信足以應付市民需求。政府會因應公眾需求,不時檢討婚禮場地的安排。



2011年1月19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2時5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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