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體版 英文版 寄給朋友 政府新聞網
境外直接投資人民幣結算試點
*************

下稿代香港金融管理局發出:

  香港金融管理局(金管局)歡迎中國人民銀行於今日(一月十三日)公布境外直接投資人民幣結算試點管理辦法(辦法)。

  根據新辦法,境內機構經內地相關部門的核准後,可以使用人民幣資金進行境外直接投資。同時,內地銀行的香港分行或代理銀行,可以從內地取得人民幣資金,向進行投資的企業發放人民幣貸款。

  香港一直是內地對外直接投資的主要平台和跳板。在二○○八及二○○九年,內地企業的對外直接投資總額分別為559億美元和565億美元,其中69%(即386億美元)和63%(即356億美元)是投資到香港或經香港投資到全球各地。在新辦法落實後,內地企業可以通過香港的離岸人民幣業務中心進行有關投資項目,同時也可以利用香港多幣種、多功能的金融平台進行相關的融資和資金管理。

  金管局總裁陳德霖表示:「境外直接投資人民幣結算試點的推出,將進一步加強人民幣在貿易和投資使用的循環。這有助促進香港離岸人民幣市場的發展,並在人民幣走出去的過程中發揮作用,服務以人民幣進行的實體經濟活動。」



2011年1月13日(星期四)
香港時間20時15分

列印此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