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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保安局局長就「有關香港特區政府基於人道理由,處理海外民運人士到港弔唁司徒華先生的事宜」休會辯論的總結發言(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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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為保安局局長李少光今日(一月十二日)在立法會會議上就「有關香港特區政府基於人道理由,處理海外民運人士到港弔唁司徒華先生的事宜」的休會辯論總結發言:

主席:

  就梁國雄議員提出的休會辯論議案,以及剛才各位議員的發言,我有以下回應。

  司徒華先生一生致力教育工作,創立香港教育專業人員協會;他亦擔任立法會議員多年,在推動香港民主的路程上,可說是不遺餘力。儘管不是每一個人都支持司徒華先生的政見或政治立場,但相信說司徒華先生的為人備受各界尊敬,這點沒有人會反對。司徒華先生不幸於一月二日病逝,特區政府對司徒華先生的家人,表示深切慰問。

  在一國兩制的原則下,香港特別行政區享有高度自治權。《基本法》保證香港市民,享有言論、集會、遊行等自由。與此同時,《基本法》亦授權特區政府實行出入境管制。在保障香港利益這大前提下,我們歡迎來自世界各地的真正訪客。

  按照入境事務處(入境處)的一貫政策,政府不會評論個別個案或公開個別個案的資料。對於有個別境外人士,希望申請來港參加司徒華先生治喪委員會於本月底舉行的追思活動,我想強調,入境處必會秉承維護香港整體利益的原則,以開放務實的態度,根據法例要求及既定政策,情理兼備地考慮每宗入境申請。在此大前提下,在處理每宗申請時,入境處會考慮訪客是否符合一般的入境條件,包括:申請入境的訪客是否持有有效旅行證件、有否具備返回原居地所需的安排和條件、留港期間有否足夠經費、有否任何已知的不良紀錄、真正訪港目的、會否構成保安問題等。除了這些一般規定外,入境處亦會按個別申請所提呈的特別情況,在不違反法律和政策的大前提下,從訪客的角度加以細心考慮。

  有議員指出,過往也有民運人士獲准入境的個案。在不評論個別個案的前提下,我想重申,入境處在處理每宗入境申請時,均會依據法律及入境政策,充分考慮與申請相關的所有因素及情況,才作出決定。個別入境申請均有其獨特情況,故不可一概而論或作直接比較。其實,我以往回答立法會提問時也解釋過,我們的入境政策,不會純粹因為一位訪客持不同的宗教信仰或政治立場,而一概拒絕他的入境申請。某一位申請人過往曾獲批准或被拒絕入境,並不表示他日後必定會自動再獲批准或再被拒絕入境。入境處會根據每宗入境申請的相關因素和當時情況,作出細心考慮和適當決定。這個做法,與世界其他入境管制機關的做法一致。

  我重申,根據《基本法》,香港特別行政區在多方面 -- 包括執行入境管制政策,享有高度自治。入境處作出任何批准或拒絕入境的決定時,都是根據香港特區本身的法例和既定政策,在充分考慮個案的情況後才作出的。

  正如我剛才講過,縱使大家的政見和立場或有不同,但我十分尊重司徒華先生的為人。我認識司徒華先生多年,對於他的離去,我和許多議員及市民一樣,感到心情沉重,亦衷心表示哀悼。我亦真心相信,不論在香港或其他地方,有不少認識和尊敬司徒華先生的人士,正以不同的方式,表達他們對司徒華先生的追思、悼念。

  最後,我再次代表特區政府,向司徒華先生的家人表示深切慰問。多謝主席。



2011年1月12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22時3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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