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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為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陳家強今日(一月十二日)在立法會會議上就涂謹申議員根據《香港特別行政區立法會議事規則》第78(1)條提出的決議案的總結發言全文:
主席:
多謝各位議員就有關議案提出的意見。正如我在開場發言時強調,政府非常關注八達通事件,我們亦清楚明白公眾對事件的關注。
就八達通事件的跟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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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相關的政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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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剛才的發言內提到,作為港鐵公司董事局成員,運輸及房屋局局長和我在二○一○年七月二十七日已去信港鐵公司主席,表示我們對事件極大的關注。在收悉我們的意見後,港鐵董事局主席於二○一○年七月三十日會見傳媒時亦表示,港鐵公司作為八達通控股有限公司(八達通公司)的主要股東,已敦促八達通公司積極採取跟進行動。這充分反映了整個港鐵公司董事局,包括政府董事的立場。
另外,運輸及房屋局局長和我在二○一○年八月四日會見傳媒時,亦表明政府一直密切注視有關八達通事件的發展,並已責成在八達通董事會的港鐵公司及九鐵公司代表,確保八達通公司全力配合個人資料私隱專員(私隱專員)及金融管理專員的調查工作,切實執行日後報告所提出的建議。政府同時認為,八達通需要積極跟進前任私隱專員於二○一○年七月三十日發表的中期調查報告結果及有關建議,以及盡快和妥善處理有關問題,包括:
(一)公司的管理層及管治問題,重建公眾對八達通的信心;
(二)確保公司現存或將來需要收集及保存的個人資料是必須的,並同時將不必要的個人資料妥善及徹底刪除;
(三)如何在最短時間內與客戶聯絡,提供便捷的途徑,讓市民選擇撤回或重新確認有關使用其個人資料方面的授權;
(四)明確表示如何處理公司從售賣個人資料獲得的利潤;及
(五)明確交代公司日後的業務方向及運作模式。
金融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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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金管局就八達通公司的監管方面,該局於二○○○年四月二十日根據《銀行業條例》將八達通公司轄下的八達通卡公司認可為接受存款公司,並一直按此基礎監管該機構。金管局對八達通卡公司採取的主要監管目標,是確保該機構的安全與穩健性,從而保障持卡人的利益;該等持卡人的身分是相當於一般接受存款機構的存戶。
除《銀行業條例》的監管規定外,八達通卡公司亦須遵守《多用途儲值卡營運實務守則》(該守則)。該公司已於二○○五年以自願性質採納該守則,以提高透明度及運作效率。該守則要求八達通卡公司設立適當的管控措施與程序,以確保其營運安全及有效率。雖然該守則是八達通卡公司以自願形式採納,但已得到金管局認可,並由金管局監察八達通卡公司的具體遵守情況。
就監管八達通卡公司如何遵守《銀行業條例》有關要求及落實《多用途儲值卡營運實務守則》方面,金管局採取一般適用於認可機構的相似監管方法,包括現場審查、非現場審查、審慎監管會議及與外聘審計師合作。此外,八達通卡公司須定期或按需要向金管局提供有關八達通卡使用情況的統計資料。
因應八達通事件,金管局亦採取了相關的跟進行動,正如我剛才提到,金融管理專員已根據《銀行業條例》,要求八達通卡公司呈交由該公司委任並獲金融管理專員批准的外聘審計師擬備的報告。有關的外聘審計師已分別在二○一○年十月十八日和十一月底向金融管理專員呈交中期報告和最終報告。最終報告的副本已提交立法會財經事務委員會,金管局也在十一月二十九日於網頁上公開該份最終報告。此外,金管局將會跟進八達通卡公司落實有關報告提出的建議,並持續監察其進展。
八達通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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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達通公司已因應政府、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公署)和金管局等的要求,迅速地採取了一系列措施,當中包括:
(一)由二○一○年七月起,停止向第三方轉移資料作市場推廣,並重新聚焦於八達通作為電子貨幣付款平台的核心業務;
(二)八達通董事會成立一個特別委員會,全面檢討八達通轄下子公司的個人資料私隱及使用政策與措施;
(三)與240萬名「八達通日日賞」會員聯絡,提醒他們可以選擇不接收市場推廣訊息。八達通共收到約3萬名會員要求停止接收這類訊息,並已經完成刪除當中不需要的會員個人資料;以及
(四)採取措施刪除八達通資料庫內不必要的個人資料。此外,董事會會委任一名獨立核數師,確認不必要的個人資料,已從八達通的資料庫中刪除;同時已轉交商業夥伴的個人資料已悉數交回八達通或徹底銷毀。
此外,因應私隱專員、金融管理專員及由八達通公司委任的特別委員會所提出的全部建議,八達通公司已承諾落實一系列的措施,包括收緊保障個人資料的具體操作、委任一名經驗豐富的個人資料私隱主任以執行資料保障政策及措施,和外聘獨立核數師每年進行個人資料私隱審核,並每年擬備一份包含個人資料保障政策及措施的監察報告,呈交予八達通公司董事會審閱等。八達通公司亦已指示八達通獎賞有限公司遵從其向私隱專員提交的承諾書,採取多項措施,加強保障個人資料私隱。八達通公司並作出公開聲明,表示它及它所有附屬公司將不會參與任何須向夥伴商戶提供客戶個人資料以作促銷用途的活動。
另外,八達通公司亦確認八達通自二○○二年以來向第三方轉移資料作市場推廣的業務所得的總收入(並非盈利)為5,790萬元,八達通公司已經於二○一○年八月捐出4,400萬元予公益金,餘下1,390萬元的差額,八達通公司亦已在十月二十八日悉數捐予公益金。
此外,按立法會財經事務委員會二○一○年七月二十七日的要求,八達通公司已在八月十三日向該委員會提交了有關客戶個人資料事件和相關的董事局在上述事宜中的角色的文件,並承諾全面配合委員會跟進八達通客戶的關注及有關事件引起的事宜。
由此可見,政府、公署和金管局均高度關注八達通事件,並已就事件採取積極的跟進工作。八達通公司亦已接納相關調查的建議及承諾落實跟進工作。
改善個人資料私隱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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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我剛才也強調政府亦非常重視個人資料私隱的保障,並在二○一○年十月十八日發表了「檢討《個人資料(私隱)條例》的公眾諮詢報告」(諮詢報告)。諮詢報告歸納了公眾就各項建議所提交的意見,並提出建議的未來路向,包括立法建議。主要的建議涵蓋直接促銷、資料保安、私隱專員的權力及職能、罪行及制裁等範疇,例如:
(一)建議為直接促銷用途收集及使用個人資料增加明確規定,以加強規管,並把違反有關規定及其後使用個人資料作直接促銷訂為罪行;
(二)建議把資料使用者在未經資料當事人授權的情況下出售個人資料訂為罪行,以及把在未經資料使用者同意下披露所取得的個人資料以從中取利或作惡意用途的行為訂為罪行;和
(三)建議提高違反《私隱條例》有關在直接促銷中使用個人資料的規定的罰則等。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已在二○一○年十月十八日立法會政制事務委員會會議上,向議員詳細介紹上述的諮詢報告,並在十一月二十日的特別會議上,聽取公眾的意見,及在十二月二十日的會議上,與議員討論有關建議。
政府現階段正仔細研究在去年底剛完結的進一步公眾討論期間所收到的意見。在敲定立法建議後,政府會向政制事務委員會匯報,並計劃在這個立法年度完結前向立法會提交修訂條例草案。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上述的建議,正好回應了議員提出有關加強個人資料私隱保障的建議,亦回應了市民的訴求。
結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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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上述的發展,八達通將其客戶的個人資料提供給第三方作市場推廣用途一事,已經有徹底的調查及交代,八達通公司亦已接納有關建議及承諾落實跟進工作。再者,政府已就加強《私隱條例》對個人資料私隱保障提出立法建議,有關的進一步公眾討論亦已完成,在仔細研究收到的意見及敲定立法建議後,政府計劃在這個立法年度完結前向立法會提交修訂條例草案。而且,正如我在開場發言時指出,立法會已多次在會議上,就個人資料私隱的保障和有關委任專責委員會調查商業機構轉移客戶個人資料的建議,包括八達通事件,進行深入討論。議員普遍認為沒有需要就此委任獨立調查委員會。因此,我們認為沒有需要再就有關事件委任專責委員會。
主席,我謹此陳辭。
完
2011年1月12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7時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