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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就涂謹申議員根據《香港特別行政區立法會議事規則》提出的決議案開場發言(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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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為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陳家強今日(一月十二日)在立法會會議上就涂謹申議員根據《香港特別行政區立法會議事規則》第78(1)條提出的決議案的開場發言全文:

主席:

  由於這個議案與運輸及房屋局和財經事務及庫務局的工作有關,我今天將同時代表運輸及房屋局局長就議案作出發言。如有需要,運輸及房屋局局長亦會就議案作出補充。

  政府一直密切注視有關八達通事件的發展,亦清楚明白公眾對事件的關注。行政長官在事件發展的初期已對八達通將其客戶的個人資料提供給第三方作市場推廣用途一事表示十分關注,並要求徹查事件,同時強調不能再發生同類情況。政府已就八達通事件,採取相關的跟進工作。

政府的跟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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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達通控股有限公司(八達通公司)為香港鐵路有限公司(港鐵公司)的無控制權附屬公司。港鐵公司董事局內有三名政府代表,分別為運輸及房屋局局長、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和運輸署署長。八達通公司每一至兩年會向港鐵公司董事局匯報該公司的財務及商業概況。透過這些匯報,港鐵公司董事局知悉八達通有運用客戶個人資料作市場推廣用途。八達通公司管理層並曾向港鐵公司董事局保證在個人資料私隱的問題上,有關做法是合法的。但八達通公司並沒有向港鐵公司董事局匯報這些個人資料會因此而轉移到第三方。事實上,港鐵公司董事局並不參與八達通公司具體營運及個別商業決定。

  作為港鐵公司董事局成員,運輸及房屋局局長和我早在二○一○年七月二十七日已去信港鐵公司主席,對八達通事件表示極大關注,並要求作為八達通公司主要股東的港鐵公司,確保八達通公司適當地、迅速地採取跟進行動,以回應公眾對該公司處理個人資料事件的關注。

  此外,個人資料私隱專員(私隱專員)和金融管理專員已分別按《個人資料(私隱)條例》(《私隱條例》)及《銀行業條例》就事件進行調查及跟進工作,並發表相關的調查報告。

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的跟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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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為監察及監管社會各界遵守私隱條例規定的法定機構,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公署)積極跟進有關事件。前私隱專員在事件發展的初期,主動提出與八達通公司行政總裁會晤。公署在七月二十二日根據《私隱條例》,向八達通公司展開正式調查,以確定「八達通日日賞」計劃收集及披露客戶的個人資料作直銷用途,是否有違有關條例的規定。

  前私隱專員在二○一○年七月三十日發表中期報告,公布初步的調查結果及建議。現任的私隱專員在二○一○年十月十八日就事件發表最終調查報告,指出八達通公司違反《私隱條例》的三項保障資料原則。私隱專員也在報告內向八達通提出多項建議。

金融管理局的跟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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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是次八達通事件而言,金管局在事件發展的初期,已要求八達通卡公司與私隱專員公署充分合作,並在二○一○年七月二十二日宣布,金融管理專員已按照《銀行業條例》向八達通卡公司發出通知,規定八達通卡公司向金融管理專員呈交由該公司委任並獲金融管理專員批准的外聘審計師擬備的報告。金管局亦分別於十月十八日及十一月二十九日公開獨立審計師就有關事件向金融管理專員呈交的中期報告及最終報告。

八達通控股有限公司的回應和跟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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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應政府、公署和金管局等的要求,八達通公司已採取了一系列措施。八達通公司董事會特別委員會亦已在二○一○年十月十九日公布他們的檢討結果。八達通公司董事會已表示全盤接納私隱專員、金融管理專員及由其委任的特別委員會所提出的全部建議,並承諾會落實一系列的措施以作跟進。

改善個人資料私隱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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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席,涂謹申議員在議案內提出有關改善相關法例和監管機制的建議,以加強對個人資料私隱的保障,可見議員非常關心個人資料私隱的保障和相關的問題。

  事實上,政府亦非常重視個人資料私隱的保障。因此,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在私隱專員的協助下,就《私隱條例》進行了全面的檢討,並於二○○九年諮詢公眾。該局並已於二○一○年十月十八日發表了「檢討《個人資料(私隱)條例》的公眾諮詢報告」(諮詢報告),提出加強對個人資料私隱保障的建議。就建議的進一步公眾討論剛於二○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完結,政府正仔細研究收到的意見。

結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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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法會在二○一○年十月二十日的會議上,已就個人資料私隱的保障和相關的事宜(包括八達通事件)進行動議辯論。立法會內務委員會亦分別在二○一○年十月二十二日和十一月二十六日的會議上,討論有關委任專責委員會調查商業機構轉移客戶個人資料的建議,當中包括跟進八達通事件。議員普遍認為沒有需要就此委任獨立調查委員會。

  主席,由於所有就八達通事件的獨立調查工作已全部完成,八達通公司亦已接納有關建議及承諾落實跟進工作,因此我們認為沒有需要再就有關事件委任專責委員會。然而,我們樂意繼續聽取議員的意見。待議員就議案發表意見後,我將會作總結回應。



2011年1月12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4時2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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