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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八題:花園街火警受影響販商及商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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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為今日(一月十二日)在立法會會議上梁美芬議員的提問和署理食物及壎竻膚蔽爣蝔羺雇訇穠漁悜接祁苤G

問題:

  去年十二月六日清晨,旺角花園街發生一宗縱火案,釀成的三級大火共焚毀50個小販排檔,並波及鄰近店鋪及樓上民居。今次火災造成鄰近大廈及地鋪嚴重破壞,露天排檔檔主則財產貨物盡失,生意大受影影響。這些受影響的檔主、業主、租客、居民及法團等,災後均需面對沉重的財政壓力,以緊急維修住宅單位和鋪位。鑑於當區居民及檔主多屬長者、基層人士或小本經營商販,霎時要他們拿出一大筆資金維修和重新開業,存在一定困難。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花園街火災發生至今,當局曾為排檔檔主及地鋪商戶提供過甚麼財政支援或資助?面對商販們無錢再入貨經營及業主們無錢維修家居的情況,當局會否提供資助或免息貸款給他們;

(二)當局會否要求房協或市建局透過「樓宇更新大行動」、「樓宇維修資助計劃」等計劃,特別為今次火災而嚴重受損的大廈(不論設有法團與否)提供緊急特快審批服務,以便資助大廈法團及單位業主能盡快完成維修大廈內所有受損的公共地方及私人住宅部分;

(三)若現有的各項援助計劃均無法惠及這批災民,當局會否考慮由政務司司長主持的「關愛基金督導委員會」,研究動用現已從商界籌集得的款項,緊急援助災民;及

(四)今次花園街三級大火,凸顯出露天排檔大量聚集於同一街道而衍生的消防安全、管理和保安問題。當局將如何汲取今次教訓,採取有效措施以加強全港各區設有大量露天排檔街道的消防安全,以防止火災重演?

答覆:

主席:

  花園街小販認可區近水渠道一段的小販攤檔於二○一○年十二月六日清晨約五時發生三級火警,波及66個小販攤檔及30多間地鋪商戶,其中49個小販攤檔被嚴重焚毀,附近幾幢大廈的住客亦要疏散。政府關心受影響災民的情況,在火警發生後即時聯同有關機構(包括慈善團體和電力公司)展開工作,並與有關販商協會及受影響販商及商戶溝通,合力處理重建工作及提供各項協助。就問題的四個部分,現回覆如下:

(一)我們首要的工作是致力協助受影響販商及商戶盡快復業,以及協助受影響居民恢復正常生活,所給予的援助包括:

(a)緊急援助:油尖旺民政事務處(民政處)在火警發生後即時在現場設立跨部門援助站,讓受影響而有急切需要現金應急的人士,包括販商、商戶和居民,申請民政事務總署轄下的華人慈善基金。民政處在同日開始發放援助金。社會福利署亦聯絡九龍樂善堂,同步向有需要人士發放緊急援助金。民政處亦在同日開放梁顯利油麻地社區中心作臨時庇護中心,供有需要居民入住;

(b)清理災場:食物環境壎芵p(食環署)即時安排額外人手及車輛,協助攤檔檔主及商戶清理因火警而遭損壞的攤檔及貨物,路政署亦馬上重鋪路面,使販商能盡快進行重建工作;

(c)電力供應及電力裝置:機電工程署(機電署)聯絡中華電力有限公司、港九電器工程電業器材職工會及香港電器工程商會,並獲得他們協助,為販商恢復電力供應及重設電力裝置;以及

(d)資金周轉:受影響的商戶如有資金周轉問題,他們可考慮透過工業貿易署的「中小企業信貸保證計劃」,向參與計劃的貸款機構申請貸款,用作購買營運設備及器材,或作一般營運資金,解決資金周轉問題。

  受影響販商及商戶現已大致全面復業,而曾入住臨時庇護中心的受影響居民亦已在去年年底返回家中。

(二)香港房屋協會(房協)已向有關單位業主提供協助。在事件發生後,房協和民政處聯絡受影響的大廈法團和探訪受影響的業主及住戶。此外,房協透過民政處所舉辦的簡介會,向有關業主介紹及講解房協的「樓宇管理維修綜合計劃」(該計劃包括「樓宇維修資助計劃」及「家居維修貸款計劃」)和「長者維修自住物業津貼計劃」。資料顯示,在受影響的九幢樓宇中,有六幢符合房協的「樓宇維修資助計劃」及/或「家居維修貸款計劃」的申請要求,而當中四幢樓宇亦已申請或被納入「樓宇更新大行動」;其中一幢樓宇已收到「原則上批准」通知書,而有關部門亦正處理另外三幢樓宇的申請。房協會盡量配合居民的訴求,並會加快處理居民的資助及貸款申請。此外,業主亦可考慮申請屋宇署「樓宇安全貸款計劃」,尋求財政支援。

(三)「關愛基金」督導委員會會充分考慮現時由政府或其他慈善基金提供的既有資助和服務,以及各界提出的意見和訴求,從而訂定基金的援助對象群組和項目。

(四)就花園街小販認可區內攤位構築物(俗稱「排檔」)聚集而衍生的消防安全及管理問題,食環署在火警發生後隨即聯絡消防處及機電署,商討切實可行的改善方法。有關改善建議包括確保車道有足夠空間供消防車及消防員使用;排檔之間預留足夠空間,方便附近樓宇住客疏散;非相連的排檔有適當的空間分隔,防止火勢蔓延;排檔應採用防火物料搭建,以及排檔的照明設備須從合法的途徑獲得獨立電力供應等。

  就上述建議,食環署聯同消防處及機電署已與港九新界販商社團聯合會、花園街販商協會及花園街小販認可區內所有持牌小販商討執行細節。在制訂細節時,食環署的原則是在不影響消防安全的原則下盡量配合販商的運作要求。

  在取得商會及販商的共識後,有關建議已開始分階段實施。食環署亦呼籲販商自律,若發現販商有違反上述安排的行為,必會嚴厲執法,以防止出現阻塞通道的違規情況。

  至於其他設有大量露天排檔街道的小販認可區,食環署會繼續與消防處溝通,並與販商聯繫,以因地制宜的原則,訂定適當的排檔規格及相關要求,透過發牌機制和執法行動,提升消防安全。



2011年1月12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3時0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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