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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律政司司長黃仁龍資深大律師今日(一月十日)在二○一一年法律年度開啟典禮的致辭全文(譯本):
終審法院首席法官、大律師公會主席、律師會會長、司法機構各位成員、各位嘉賓:
二○一○年是充滿變化的一年。在過去的一年,我們送別了退休離任的前任終審法院首席法官李國能,亦熱切歡迎馬道立法官放下高等法院法官配戴的假髮,接任終審法院首席法官一職。馬道立法官獲任命為首席法官,得到社會各界一致支持。在他的卓越領導下,司法機構定會繼續發揮其作為本港法律制度基石的重要角色。
在二○一○年,有多位優秀的法律執業者加入司法機構,令司法機構的法官行列,更添人才。今天穿�茯鶡滫瓥T的包華禮法官、霍兆剛法官,以及麥機智法官,去年仍是穿�荈礎滫瓥T的大律師。司法機構羅致人才,固然意味�茪j律師行業和律政司的相應人才有所流失;儘管如此,我仍期望這個羅致法官人選的優良傳統能夠延續下去。
在法律界的發展方面,在二○一○年亦出現了不少新的里程碑。《2010年法律執業者(修訂)條例》於去年一月制定成為法例,讓符合資格規定的事務律師可向評核委員會提出申請,以取得在高等法院及終審法院席前的出庭發言權。評核委員會於二○一○年七月設立,目前正在擬備相關的附屬法例。當該項法例獲立法會通過後,新制度便會全面運作。
經過長時間的醞釀過程,新的《仲裁條例》已於去年十一月制定,使香港可以在聯合國國際貿易法委員會《示範法》的基礎上,引進一套統一的仲裁制度。新條例亦授予香港法院權力,以承認和執行香港以外的仲裁庭所頒令的臨時措施,這進一步加強了香港作為主要國際仲裁地的實力。
推廣國際仲裁是政府的優先政策。去年十月,律政司與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簽署了一份重要的安排(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為後者轄下的組織),以加強香港與內地的仲裁及調解組織之間的合作。
我們亦認為,有需要與毗鄰的澳門特區,建立更緊密的法律合作關係。律政司會參照一九九九年與內地簽訂的安排,積極尋求與澳門簽訂相互執行仲裁裁決的安排。
《仲裁條例》制定後不久,《2010年婚姻法律程序與財產(修訂)條例》亦已於去年十二月制定成為法例。有關修訂透過擴大法院的司法管轄權,協助紓解在另一個司法管轄區(包括內地)取得離婚命令的訴訟方所遇到的財政困難和不公平情況。
為了處理香港與內地人士婚姻破裂所引致的各種問題,我們需要一個更為全面的方案。我們正與內地的中央機關繼續磋商,以期訂立有關安排,相互承認和執行對方法院或其他適當機關所作出有關婚姻及家事的命令。我們需要法律專業給予支持,以協助識別有關的問題和尋求解決辦法。
還有另一些立法議程仍在進行中。《2010年法律執業者(修訂)條例草案》已於去年六月提交立法會,條例草案旨在為香港的執業律師引進有限責任合夥的經營模式。我們現正與持分者及立法會議員一起緊密工作,希望可以在限制專業法律責任與保障公眾利益之間,求取適當的平衡。我們希望條例草案可於本立法年度內獲立法會通過。
公眾可以取覽法律,是一個司法管轄區奉行法治的基本要素。我們將會設立一個嶄新的網上法例資料庫,載列最新並經編訂的法例,有關資料庫亦附設經改良的功能,方便使用者瀏覽法例。律政司已於去年十月向立法會提交《法例發布條例草案》,以便賦予該資料庫法律認可的地位。
談到立法議程,我聽到並且感謝法律專業就法律改革委員會(法改會)報告書的落實情況所表達的關注。法改會的努力可以取得成果,而其報告書可在合理的時間內得到考慮,這對法改會、政府和社會大眾當然都有好處。
作為法改會的主席,我已特別向那些政策範疇涵蓋報告書課題的決策局強調,有關當局對報告書作出回應,並加快考慮及/或落實報告書的工作,至為重要。我會繼續這樣做。各個相關的決策局亦明白這些關注。然而,鑑於報告書課題的複雜程度和涵蓋範圍各有不同,當局考慮某些報告書所需的時間,確有可能比考慮其他報告書所需要的時間為長。
法改會及其轄下小組委員會的成員都只是以非全職和無償的性質義務參與有關工作。雖然這意味�茠k改會的一些研究可能需時較長才完成,但有關的研究工作能受惠於法改會及其轄下小組委員會成員所擁有的多方面專業知識(這些專業知識可能難以從其他方面取得),實在大有好處。各位成員的專業意見,對法律改革的進程是非常寶貴的。
法律專業和其他持分者積極合作的另一項工作,便是推廣調解服務。《實務指示31-調解》在二○一○年一月一日生效,但我們已聽到一些懷疑未有認真執行這項指示的個案,只把調解當作例行公事處理,沒有認真看待。如何監管調解服務和調解員的質素,已成為一個日益迫切的問題。
《調解工作小組報告》於去年二月發表後,就�茬孎i書提出的48項建議,我們收到的回應均十分正面和積極。對於訂定一套單一的調解員資格評審制度的建議,回應者強烈要求能夠提早落實。
我剛成立了新的調解專責小組,旨在落實部分建議,以及繼續審議其他一些有待解決的建議。專責小組將致力解決資格評審這個至為重要的問題,並協助律政司制定有關調解的法例。我們收集到的意見,大部分都表示支持立法,為在香港進行調解提供統一的架構,而不減損調解服務的靈活性。
體現我們與法律專業積極合作的工作,當然不止於此。律政司委聘的外判大律師和律師,很多都是初踏上法律事業的路途。讓這些律師有機會鍛鍊訟辯技巧固然十分重要,但確保為巿民提供的司法服務質素不會受到影響,亦同樣重要。
為協助年青律師發展所需的技能水平,香港律師會、香港大律師公會和律政司已在培訓工作上結成伙伴,攜手開辦培訓課程,不單向參加者傳授刑事訴訟程序的法律知識,亦讓參加者在經驗豐富的資深法律執業者指導下,練習出庭訟辯技巧。
隨�茪蔡章麰茪H權利和自由的意識不斷提高,政府當局和法院將會繼續忙於應付司法覆核的申請。這些司法覆核申請部分會觸及憲制、複雜和敏感的議題,吸引市民和傳媒的注意,且具有深遠的影響。身為政府的一分子,我們必須時刻提醒自己,「穩健的政府必須建基於穩固的法理基礎上」;我們會竭盡所能,履行職務。
同時,法律專業正面對激烈的競爭,這情況在內地的法律服務市場尤其如此。我們應趁這個適當時機,認真檢視《內地與香港關於建立更緊密經貿關係的安排》下各項措施的成效,以及探索新的合作空間。
許多需要深入探究的問題仍有待解答︰還有什麼進一步開放措施是實際可行的?我們是否在提供內地企業極須而又最物有所值的法律專業知識?除了言語上的表述,我們可以如何證明內地向香港法律執業者提供更優惠的安排確實會帶來互惠互利的結果?
就這方面,律政司與香港的法律專業和仲裁機構於二○一○年七月在上海合辦的法律服務論壇,提供了一個很好的機會,讓大家聚焦於這些問題,並加以討論和尋求答案。頂尖的法律執業人士及專業人員就企業融資、知識產權、國際貿易及解決商業糾紛等範疇,跟與會者分享他們的經驗,並尋求新的合作模式,以回應不斷轉變的全球經濟趨勢,以及國家日趨活躍和重要的角色。
正當全球許多普通法地區都備嘗債務之苦和受到緊縮財政預算的影響,香港在二○一○年卻仍錄得財政盈餘,而截至十二月中為止,透過首次公開招股而籌集的資金更是超過4,120億港元,創下歷年最高記錄。能夠如此幸運,我們感到欣喜,但卻不敢自滿。變幻是難以預料的。如何能令香港繼續成為一個秉行司法公義的地方,所奉行的法律制度為我們的經濟提供最能夠持續發展的架構,以及為吸引國際投資提供最有利的競爭優勢;如何能令香港的一般市民成熟明理,能夠通過適當行使本身的基本權利和自由,以及尊重他人享有同樣的基本權利和自由,使這些權利和自由得到保障;如何能令香港繼續發揮這些特質和保持優勢,將會影響香港特區的長遠福祉。在這方面,實在有賴各方同心協力和竭誠合作。
首席法官,我在此謹祝閣下和在座各位新年進步,身體健康。
完
2011年1月10日(星期一)
香港時間19時44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