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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電子學習試驗計劃甄選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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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育局今日(一月三日)宣布學校電子學習試驗計劃的甄選結果,在98份合乎要求的申請中,選出21個學校計劃。

  教育局發言人說:「獲選的計劃涵蓋小學、中學及特殊學校,當中涉及學校群組的計劃約佔57%,反映學校之間的緊密合作,而獨立參與試驗計劃的學校則佔43 %。」

  「獲選計劃的協作夥伴廣泛,包括學界、出版界及資訊科技界,每個計劃一般有多個協作夥伴,充分發揮協同效益。」

  發言人補充,教育局是根據各學校所提交的建議書內容及其對發展和推廣電子學習的承諾來甄選試驗計劃。重點在於計劃的推行策略、課程設計與教學法、夥伴協作對學與教的效益及對發展電子學習資源的可持續性、及計劃預算/成本效益等。

  獲選的21個計劃涉及61所學校,包括32所小學、18所中學及11所特殊學校。每個獲選計劃平均成本為280萬元,而所需的總政府撥款約為5,900萬元。

  整體而言,獲選計劃覆蓋所有學習領域和學習階段;而計劃的目標亦包括提升學生資訊素養、利用資訊科技提升學習效能及豐富學與教資源庫。

  教育局副局長陳維安表示:「我對結果感到鼓舞,因為獲選的試驗學校充分展示他們與其他界別的多元夥伴關係,而課程設計均以學生學習為重點。課程亦採用創新多元的教學法,配合本地學校社群和家長需要,並符合校本及商業效益營運模式,令電子學習資源得到廣泛採用,促進電子學習資源的持續發展。」

  「至於其他未能入選的學校,我衷心感謝他們對試驗計劃的熱誠和支持。不少落選的計劃有好的構思,我們會邀請所有學校參與分享會,讓大家集思廣益。」

  學校電子學習試驗計劃為期三個學年,獲選的試驗學校將於二零一一年年初率先推行計劃,最遲亦會於二零一一年九月展開。

  為使教育界受惠和繼續創新教學法,試驗學校須於計劃期間向其他學校推介其成果和經驗。為此,教育局會舉辦一系列的專業研討會及工作坊,讓有興趣的學校和教師參與,以發展利用資訊科技,加強教學效能。

  教育局將與試驗學校簽訂協議,並訂定相關的行政、財務及匯報安排和要求。試驗學校亦須向我們提交周年進度報告,說明計劃項目的發展及有關開支的財政狀況,以監察計劃的進度及管理。

  行政長官在2008-09年的《施政報告》中,公布政府會積極研究電子學習資源的研發。就此,教育局隨即成立「課本及電子學習資源發展專責小組」,研究課本及電子學習資源的運用和發展。專責小組於2009年10月發表報告,其中建議推行電子學習試驗計劃、模式和配套,發展有香港特色的電子學習方案。

  獲選的21個學校計劃載於附表。



2011年1月3日(星期一)
香港時間10時0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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