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屯門客運碼頭新租賃協議簽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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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與香港西北航運快線有限公司(西北)今日(十二月二十四日)簽訂屯門客運碼頭的新租賃協議。在有關協議下,西北將使用碼頭,以營辦跨境客運渡輪服務。

  海事處發言人表示:「有關的公開招標程序已於七月展開。截至二○一○年八月二十日截標日期為止,只收到西北提交的一份標書。」

  發言人表示,西北符合招標的所有要求,包括提交澳門港務局發出的書面文件,證明西北符合在澳門提供跨境客運渡輪服務的基本條件。因此,政府決定將合約批予該公司。新的租賃協議由二○一一年一月十七日起生效,為期七年。

  澳門港務局現正就客運渡輪的營運准照及航線許可接受公開申請,而西北符合資格提交申請有關准照及許可。根據上一次經驗,我們預計在截止申請日期後約一個月會獲知結果。

  新的租賃協議主要內容如下:

(一) 政府將提供營辦碼頭所需的支援服務,例如入境、海關、警務、海事管制及港口壎耵A務。

(二) 西北將負責下列各項:

 (甲) 每月向政府繳付二百三十二萬五千元的租金;

 (乙) 更換及維修有關政府部門在碼頭運作所需的系統、設備及傢具等非經常項目;

 (丙) 支付在碼頭運作所需公用設施的費用;及

 (丁) 碼頭設施的維修保養及一般管理工作。

(三) 西北將每周營辦最少十四個來回屯門客運碼頭和澳門的航班,並可選擇提供服務往來珠三角範圍的內地城市。

(四) 西北必須在新的租賃協議生效起計三個月內開始提供來回屯門客運碼頭和澳門的渡輪服務。

(五) 若有地方可供使用,而事前又獲政府批准,西北可以把政府指定的碼頭地方、使用泊位時段、廣告位及商鋪(如有的話)及行李處理服務(如有的話)分租,並保留分租所得的費用。如果碼頭設有免稅店,所得收入會由政府與西北攤分。

  發言人表示:「由於西北將需要一些時間完成其籌備工作,包括爭取澳門港務局批出營運准照及航線許可,以及完成泊位測試及其他支援服務的安排,屯門客運碼頭的渡輪服務預計會於租賃協議生效起計三個月內,即二○一一年四月中之前,開始營辦。」

  如有查詢,請致電2547 4039或傳真至2559 4976。



2010年12月24日(星期五)
香港時間16時4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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