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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立監察警方處理投訴委員會成員任命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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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發言人今日(十二月二十四日)宣布,行政長官再度委任獨立監察警方處理投訴委員會(監警會)三位現任副主席及五位現任成員,以及委任十位新成員,任命由二○一一年一月一日開始,為期兩年。

  林大輝、李國麟及石禮謙獲再度委任為副主席。獲再度委任的成員為張達明、張仁良教授、方敏生、林志傑醫生及吳克儉。

  新委任的十位新成員為方文雄、葉成慶、劉玉娟、梁繼昌、馬學嘉、鄧麗芳、黃幸怡、黃碧雲博士、黃德蘭及葉振都。
  
  政府發言人表示:「我們很感謝監警會作出寶貴貢獻及提出真知灼見,確保香港的投訴警察制度公平、有效和具透明度。我們亦感謝任期即將屆滿的成員過去作出的貢獻。我們期望增加監警會成員後,該會能更有效地履行其職能,並令投訴警察制度運作更有效率。」

  陳嘉敏、謝德富醫生、王沛詩、楊耀忠的任期將在二○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屆滿。

  監警會根據《獨立監察警方處理投訴委員會條例》(第604章)成立,該會乃獨立法定組織,負責監察和覆檢投訴警隊成員個案的調查工作。現任主席為翟紹唐資深大律師。自二○一一年一月一日起,監警會成員的數目將由十八名增加至二十四名。

  有關任命已刊載於今日(十二月二十四日)的政府憲報。



2010年12月24日(星期五)
香港時間15時0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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