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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名計劃成員提供虛假資料提取強積金罪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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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稿代強制性公積金計劃管理局發出:

  兩名強制性公積金(強積金)計劃成員因為在向強積金受託人提交的文件中作出虛假及具誤導性的陳述,違反《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強積金條例》)第43E(1)條,今日(十二月十四日)在觀塘裁判法院被裁定罪名成立,合共罰款12,000元。

  兩名被告黃耿郎及黃家明各罰款6,000元。

  案情透露,黃耿郎及黃家明分別於二○一○年二月二十六日及二○一○年五月二十七日,以永久性離開香港為理由,向受託人申請提早取回強積金。經強制性公積金計劃管理局(積金局)調查後,發現兩名被告曾作出虛假聲明,聲稱他們之前從沒有以永久性地離開香港為理由而提取累算權益。

  另外,一名高級人員及12名僱主因違反《強積金條例》,今日在觀塘裁判法院被裁定罪名成立,罰款268,000元。

  MBS Studios Limited的高級人員張敏儀,被控違反《強積金條例》第7A(8)條及第44條,控罪指被告在二○一○年一月至三月及五月,沒有在指定限期內為一名僱員向註冊計劃的核准受託人作出強積金供款。被告承認四項控罪,各罰款4,000元,合共罰款16,000元。

  MBS Studios Limited同時被控違反《強積金條例》第7A(8)條,控罪指被告在二○一○年一月至三月及五月,沒有在指定限期內為一名僱員向註冊計劃的核准受託人作出強積金供款。被告承認四項控罪,各罰款4,000元,合共罰款16,000元。

  Maxthrust Limited 經營 The Aviator被控違反《強積金條例》第7A(8)條,控罪指被告在二○○九年九月至二○一○年四月,沒有在指定限期內為一名僱員向註冊計劃的核准受託人作出強積金供款。被告承認八項控罪,各罰款6,000元,合共罰款48,000元。裁判官亦下令被告須於二○一一年一月四日或之前支付12,976.68元,有關款項為被告拖欠該僱員的強積金供款及附加費。積金局在收到欠款後,會盡快把款項撥入有關僱員的強積金帳戶。

  雅迪工程(香港)有限公司被控違反《強積金條例》第7AA(7)條,控罪指被告在二○○九年十二月,沒有在指定限期內為一名非註冊計劃成員的僱員向積金局作出強積金供款。被告承認一項控罪,罰款3,000元。

  雅迪工程(香港)有限公司同時被控違反《強積金條例》第7A(8)條,控罪指被告在二○一○年一月至四月,沒有在指定限期內為一名僱員向註冊計劃的核准受託人作出強積金供款。被告承認四項控罪,各罰款4,000元,合共罰款16,000元。

  蔣樹安經營田園犬舍被控違反《強積金條例》第7AA(7)條,控罪指被告在二○○九年九月至十二月期間,沒有在指定限期內為一名非註冊計劃成員的僱員向積金局作出強積金供款。被告承認四項控罪,各罰款3,000元,合共罰款12,000元。

  蔣樹安經營田園犬舍同時被控違反《強積金條例》第7A(8)條,控罪指被告在二○一○年一月至二月,沒有在指定限期內為一名僱員向註冊計劃的核准受託人作出強積金供款。被告承認兩項控罪,各罰款3,000元,合共罰款6,000元。

  順業運輸有限公司被控違反《強積金條例》第43E(1)條,作出虛假及誤導性的陳述。控罪指被告向受託人虛報一名僱員的受僱日期。被告承認該項控罪,罰款5,000元。

  順業運輸有限公司亦被控違反《強積金條例》第7(1)條,控罪指被告沒有為一名僱員按《強積金條例》規定加入強積金計劃,被告承認該項控罪,罰款6,000元。

  蔡棣文前經營興盛食堂被控違反《強積金條例》第7(1)條,控罪指被告沒有為一名僱員按《強積金條例》規定加入強積金計劃,被告承認該項控罪,罰款6,000元。

  蔡棣文前經營興盛食堂亦被控違反《強積金條例》第7AA(7)條,控罪指被告在二○○九年三月至二○一○年一月,沒有在指定限期內為一名非註冊計劃成員的僱員向積金局作出強積金供款。被告承認十一項控罪,各罰款3,000元,合共罰款33,000元。

  李俊標經營興盛食堂被控違反《強積金條例》第7AA(7)條,控罪指被告在二○一○年二月至四月,沒有在指定限期內為一名非註冊計劃成員的僱員向積金局作出強積金供款。被告承認三項控罪,各罰款2,000元,合共罰款6,000元。

  真美有限公司被控違反《強積金條例》第7(1)條,控罪指被告沒有為一名僱員按《強積金條例》規定加入強積金計劃,被告承認該項控罪,罰款6,000元。

  真美有限公司亦被控違反《強積金條例》第7AA(7)條,控罪指被告在二○○九年七月至十一月,沒有在指定限期內為一名非註冊計劃成員的僱員向積金局作出強積金供款。被告承認五項控罪,各罰款3,000元,合共罰款15,000元。

  鴻財綠資源實業有限公司被控違反《強積金條例》第7AA(7)條,控罪指被告在二○○九年十一月至二○一○年二月,沒有在指定限期內為一名非註冊計劃成員的僱員向積金局作出強積金供款。被告承認四項控罪,各罰款3,000元,合共罰款12,000元。

  日菱建築工程有限公司被控違反《強積金條例》第7(1)條,控罪指被告沒有為1名僱員按《強積金條例》規定加入強積金計劃,被告承認該項控罪,罰款6,000元。

  日菱建築工程有限公司亦被控違反《強積金條例》第7AA(7)條,控罪指被告在二○○九年九月至二○一○年二月,沒有在指定限期內為一名非註冊計劃成員的僱員向積金局作出強積金供款。被告承認六項控罪,各罰款3,000元,合共罰款18,000元。

  Strategic Sourcing Asia Limited被控違反《強積金條例》第7(1)條,控罪指被告沒有為一名僱員按《強積金條例》規定加入強積金計劃,被告承認該項控罪,罰款6,000元。

  Strategic Sourcing Asia Limited亦被控違反《強積金條例》第7AA(7)條,控罪指被告在二○○九年六月至九月,沒有在指定限期內為一名非註冊計劃成員的僱員向積金局作出強積金供款。被告承認四項控罪,各罰款3,000元,合共罰款12,000元。

  鄔林昌前經營Anypoint Image被控違反《強積金條例》第7(1)條,控罪指被告沒有為兩名僱員按《強積金條例》規定加入強積金計劃,被告承認兩項控罪,各罰款10,000元,合共罰款20,000元。



2010年12月14日(星期二)
香港時間19時2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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